? 11月21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實名曝光了今年第37批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駕駛人。此次曝光的53名“酒司機”是近期交警市北大隊 、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查獲的部分酒司機。這些酒司機案例中,有現場展示演技的,有定規矩:誰喝得少誰開車的,還有一年同一地點被查兩次酒駕的……
“酒司機”演技高超
日前,市北交警夜查查到一奇葩酒司機,酒后開車被查,非但不主動承認錯誤,反而百般狡辯,還欲找朋友“頂包”,結果市北交警通過調取“電警”的過車記錄,當場識破其掉包伎倆。
11月18日晚,交警市北大隊組織警力在臺柳路設崗查處酒駕、醉駕、大貨車超載、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21時30分許,一輛魯B牌照的白色路虎車沿臺柳路北向南行駛至開平路附近時突然停車,一名男子打開駕駛室車門就跑,夜查的市北交警發現這一情況馬上攔下這名男子,控制住該名男子后對其詢問,這名男子說話時就滿身酒氣,但就矢口否認車是他開的,說是為了幫朋友,朋友夫妻倆人吵架,他是幫忙勸說的,交警不要冤枉好人,說到動情之處眼淚都快要流下來了,演技之高讓現場民警“非常佩服”。
經檢查該男子姓楊,為了驗證其說的真實性,民警讓其將他朋友找來。不一會兒他的朋友李某趕到現場,面對朋友,民警詢問時,李某開始底氣不足起來,眼神飄忽不定,不敢直視民警。現場的執勤交警立即調取視頻監控記錄,證據顯示駕車經過的就是這名男子楊某。
在鐵的證據面前,酒司機楊某終于承認了酒后駕車的行為,經呼吸測試楊某的酒精測試值為69mg/100ml,屬酒后駕駛,這名“演員”因酒后駕車將面臨駕證暫扣六個月,一次記滿12分,罰款1000元的處罰。
朋友聚會定規矩:誰喝得少誰開車
11月16日晚,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二中隊民警在膠州收費站開展常規夜查。夜查開始不久,一輛車牌號為魯B的小型轎車準備駛出收費站,民警發現駕駛員有酒駕嫌疑,隨即對其進行了酒精檢測。經酒精測試儀測試,駕駛員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0 mg/100ml,已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標準。當民警詢問其知不知道酒駕和醉駕的區別時,王某搖頭稱不知道,稱這是第一次酒駕。民警將酒駕標準告知王某,王某在得知自己沒有達到醉駕標準后非常慶幸:“還好沒到80,不是醉駕。”
經民警了解,當晚王某與同車的朋友一起喝酒,竟然定了個規矩:誰喝得少誰開,讓現場民警嘆為觀止。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規定,王某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
一年內同一地點酒駕兩次被抓
11月15日晚,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一中隊民警在青島西收費站查獲了一酒司機,其在今年2月份已因酒駕被處罰,不但沒有吸取酒駕的教訓,反而在同一地點又被交警查到。
21時10分,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一中隊民警對李某駕駛車牌號為魯B7FF17的小型轎車例行檢查,經酒精測試儀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63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標準。李某當即承認了自己酒后駕車的違法事實,但無論民警怎樣勸說,就是不配合執法,拒不出示駕駛證和身份證,堅稱自己記不住身份證號碼。后經系統核查,民警才明白,原來李某是今年的“熟客”,今年2月8日晚上,其已因酒后駕駛在青島西收費站被查過一次,上次因酒駕暫扣的駕駛證剛剛學完還沒拿到手,又在同樣的地方被交警查獲。因為朋友第二天結婚,他要幫忙去機場接人,沒有吸取酒駕教訓的李某當晚喝了兩三瓶啤酒又開車上路了。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款,李某將因再次酒后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并拘留10日以下的處罰。
文/圖 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欒心龍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