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黃齊超
簽字、按手印,是我們通常在簽署重要的協議、合約時要遇到的場景。然而,這么一個約定俗成的慣例,卻難倒了河南小伙兒吳建平。由于早年間失去雙臂,無法按手印,他在買房過程中遭遇了重重困難。(11月19日央廣網) 無臂之痛是我們常人所難以想象的。無臂的吳建平克服了種種困難和痛楚,通過一點一點努力,終于成了一個自理自立者,這是多么充滿陽光和正能量的人生。然而,因為不能按指紋,他近乎被拒于購房的門檻外。
簽名和按指紋似乎是雷打不動的程序,到銀行貸款,吳建平能用腳簽字,但指紋呢?確實無法解決。所幸,在媒體介入以及吳建平不斷依法維權下,銀行終于同意通過照片的方式代替按指紋存證,貸款才算有了著落。可是,其他無法采集指紋的殘疾人也能像吳建平這樣幸運嗎?再說,還有房管局這只攔路虎。由于借貸的法律文書上沒有借貸方的指紋,只要房管局不承認吳建平之前與銀行簽署那兩份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按揭貸款的進程依然會擱淺。
貸款買房是公民的權利,殘疾人自然不能例外。吳建平的經歷,再次戳中殘疾人權益保障之痛。誠如法律人士所言,簽字、按指紋、蓋章過程中只需要簽字當事人選擇一種方式就行,并沒有說這些措施必須同時進行,缺一不可。但遺憾的是,一些職能部門和服務機構不靈活不變通,抱著所謂的“行業規定”不放,這是一種明顯的歧視,一種不平等的待遇。也由此可知,盡管目前我們已經出臺了多項保障殘疾人權益的法規和措施,但完善和落實殘疾人權益保障機制依然然任重道遠。
關愛殘疾人不能只停留在口號上,期待職能部門能早日出臺人性化政策,多些綠色通道,別讓無臂之痛延伸到權利層面,灼傷殘疾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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