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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記者 王洪智 報道
半島都市報11月15日訊 11月15日上午,青島市違法建設治理工作動員大會在市政府機關會議中心召開,全市將深入開展違法建設治理工作,2017年完成60%以上違法建設治理任務,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青島市既有違法建設治理任務,共分三個階段推進,將治理重點主要分為八類違法建設。
三年來,青島市已清理拆除各類歷史存量違建1.6萬余處215萬平方米;拆除各類新生違建5000余處79萬平方米。在接下來的3年左右時間內,全市深入開展違法建設治理工作,新增違法建設得到有效遏制,按計劃拆除存量違法建設。2017年,完成60%以上違法建設治理任務,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全市既有違法建設治理任務。
治理范圍為青島市行政區范圍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設工程(簡稱違法建筑)。治理重點分為8類,例如,擅自占用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河湖水面、海岸帶、軌道交通、公交場站、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水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進行建設的。
全市違法建設集中治理工作從2016年11月開始,至2019年6月結束,分三個階段推進。2016年11月至12月為第一階段,是“動員部署、摸清底數”階段;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為第二階段,是“落實措施、全面推進”階段,期間,違法建設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見,提前公示,加強溝通協調,對違法建設當事人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按規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列入誠信體系“黑名單”;第三階段為“鞏固提升總結驗收”,時間是2019年1至6月。集中治理工作結束后,將違法建設治理工作納入長效監管。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