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廣電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出版廣電局,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報刊主管部門,中央主要新聞單位,中央重點新聞網站:
自2014年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9部門聯合印發通知,部署開展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專項行動以來,各地各部門協調配合,嚴肅查處了多起嚴重違法違規案件,有效規范了新聞采編秩序。近期,總局和各地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又查辦了一批虛假失實報道案件。現通報如下:
一、《新安晚報》及其微博發布虛假失實報道的查處情況 2015年7月11日,安徽《新安晚報》新浪微博發布虛假報道《安徽小伙車禍后倒地無人理 打120自救》。報道稱,一名青年駕駛摩托車與一輛轎車碰撞后摔在路上,幾十名路人圍觀卻無人撥打120,青年撥打120自救。經查,該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事發現場有他人打電話報警并幫助青年?!缎掳餐韴蟆沸吕宋⒉┪唇浐藢嵽D發網絡信息,致使虛假新聞進一步傳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2016年5月5日,《新安晚報》刊發失實報道《我的右腎去哪兒了》。報道稱,一男子在某地做胸腔手術,出院第二天發現右腎“失蹤”,涉事醫院和當地衛生部門遲遲未有調查結果。經查,該報道表述不準確,解釋醫學術語“右腎缺如”為右腎“失蹤”,對“右腎缺如”原因追究不徹底,展現醫患關系各方觀點不對等,引發社會誤讀為“切腎”“盜腎”,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2016年7月,新安晚報社分別對涉及上述兩起報道的當事編輯、記者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調離原崗位、停職、罰款、誡勉談話等處理。安徽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新安晚報社作出通報批評并處以警告、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安徽小伙車禍后倒地無人理 打120自救》的當事編輯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二、《華西都市報》微博發布虛假報道的查處情況 2016年2月7日,四川《華西都市報》新浪微博發布虛假報道《女孩跟男友回農村過年,見到第一頓飯后想分手了》。報道稱,一上海女孩跟江西男友回農村,見到第一頓飯后決定和男友分手并立即回上海。經查,該報道內容虛假,《華西都市報》新浪微博根據未經核實的網絡信息編發報道,擴大了虛假新聞的傳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對此,華西都市報社對當事編輯及相關責任人作出停職、罰款等處理。四川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華西都市報》作出通報批評、在2015年度報刊年檢中予以緩驗2個月的處理,并對其主管主辦單位四川日報報業集團作出警告、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廣州日報》刊發虛假報道的查處情況 2016年2月19日,廣東《廣州日報》刊發虛假報道《回鄉不能上桌吃 城里媳婦掀桌子》,其中引用某微信信息“霸氣媳婦回農村:光干活不讓上桌掀翻了自己做的一桌子菜”。經查,《廣州日報》未經核實引用虛假的微信信息,致使報紙刊發虛假報道,造成嚴重負面社會影響。對此,廣州日報社對當事記者、編輯及相關責任人作出扣罰獎金等處理。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對廣州日報社作出警告、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四、《南湖晚報》刊發虛假報道的查處情況 2016年3月30日,浙江《南湖晚報》刊發虛假報道《最美的秘密,八年的牽掛》。報道稱,一保安八年來資助四川一從未謀面的貧困女孩。經查,貧困女孩實為保安的非婚生女,該報記者未能全面深入采訪核實,報社審核把關不嚴,導致虛假報道刊發。對此,南湖晚報社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浙江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責成《南湖晚報》及其主管主辦單位嘉興日報社全面整改,進一步加強新聞審核把關,提升采編業務能力水平。
五、《華夏時報》刊發失實報道的查處情況 2016年5月23日,《華夏時報》刊發失實報道《負債4萬億 鐵總虧損擴大》。報道稱,中國承建的委內瑞拉鐵路目前處于爛尾中。經查,報道中所提“爛尾”的委內瑞拉鐵路并非由鐵總牽頭組織實施,目前國家鐵路多個“走出去”項目正在積極推進。該報記者在未向報道對象采訪核實的情況下編發稿件,報社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報道內容失實,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對此,華夏時報社對當事記者及相關責任人分別作出留社察看、警告、扣罰獎金等處理,并進一步完善采編制度建設。
六、《法治周末》刊發失實報道的查處情況 2016年6月7日,《法治周末》刊發失實報道《中國藥品審批“大塞車”》。報道引用某藥品研發企業負責人“以目前的審評速度……光拿批準文號我們等過16年”等質疑我國藥品審評審批制度的表述。經查,該報記者未經采訪,引用某藥品研發企業負責人往年的陳述來評價當前的藥品審批,與我國當前藥品審評審批情況嚴重不符,報社審核把關不嚴,導致報道內容失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對此,法治周末報社對當事記者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記過、警告、罰款等處理,并停辦相關欄目,禁止一切沒有采訪調查,只通過編輯整理往年新聞資料作報道的做法。
以上虛假失實報道發布后,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新聞媒體的公信力和新聞記者的職業形象。
各新聞單位要認真吸取教訓,嚴格執行《關于嚴防虛假新聞報道的若干規定》《關于加強新聞采編人員網絡活動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嚴把采訪關、組稿關、審核關、發稿關,嚴格規范新聞采編工作流程,進一步完善新聞采編管理制度,特別是要加強“兩微一端”等新媒體的管理,全面落實“三審”制度,強化編輯責任制度,不得刊發、轉載未經核實的社會自由來稿和網絡信息;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因采訪不深入、把關不嚴、管理不到位導致刊播虛假新聞的,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和各新聞單位主管主辦單位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加強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加大業務知識培訓,全面提高新聞采編人員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要繼續保持打擊新聞敲詐和假新聞的高壓態勢,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各類新聞違法活動。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
2016年10月18日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