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雙11”、“雙12”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臨近,消費需求在此期間會積聚釋放,互聯網平臺即將迎來購物狂歡季。從青島消保委往年情況來看,這期間的網購投訴量會出現明顯上升,問題集中在商品與宣傳不符、商家虛假宣傳、不出具正規發票、執行7天無理由退貨不到位、不承擔“三包”責任等方面。而近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抽檢了10家電商平臺所出售的產品,產品不合格率達17.3%。為此,青島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網購要審慎理性,莫要盲目跟風。
A 天貓、京東、1號店不合格產品多 記者從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官網了解到,近期質檢總局從天貓 、京東商城、1號店、蘇寧易購、當當網、亞馬遜、凡客誠品、唯品會、王府井 、麥包包等10家電子商務平臺企業上,抽查了535家企業生產的571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經檢驗,有439家企業生產的472批次產品合格,監督抽查合格率為82.7% ;檢出9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7.3%。
據悉,本次重點抽查了服裝類產品(女式內衣、羊絨針織品 、羽絨服、休閑服裝)、小家電類產品(廚房機械、豆漿機、電水壺、移動式插座、電飯鍋),除此之外還抽查了床上用品和背提包。其中,不合格產品檢出率超過20%的有3種產品:女式內衣23.2%,移動式插座31% ,背提包68.3%;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在10%至20%的有5種:廚房機械10.3%,床上用品16%,休閑服裝16.9%,豆漿機11.8%,電水壺17.2%;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于10.0%的有3種:羊絨針織品9.7%,羽絨服5.2%,電飯鍋產品未發現不合格。而在不合格產品所出售平臺中記者也注意到,天貓所占比例最大,99批次不合格產品,其占了66批次,超過了一半;其次就是京東商城,一共有16批次產品不合格;再者就是1號店,一共有9批次產品不合格。
B 網購要理性,索要消費憑證 為了避免消費者在網購過程中遇到各種問題,青島市消保委也結合近幾年消費投訴的特點,特針對網購高峰容易出現的消費糾紛,給市民提出了以下幾條建議。
首先消費者務必選擇正規、有資質認證的電商平臺及信譽度較高的賣家。近年來,侵權假冒、虛假交易成為網購安全的最大隱患,其中山寨版網絡購物平臺引發的網購損失數量居高不下。消費者可通過查看如下標志和信息進行辨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紅盾”標志或“營業執照”、可信網站身份驗證標識、工信部ICP/IP許可證號或備案號等。上述標志或信息應能點擊打開并了解到該網站或企業注冊、許可、備案等翔實、全面的信息。
其次 ,下單前須看清促銷規則。以往受理的投訴中,許多消費者因沒留意網站公示的促銷活動條款、售后規則等內容導致事后與商家發生爭議。消費者網購下單前,應仔細閱讀商品詳情、無理由退貨范圍、紅包、消費積分和優惠券使用規則、退貨退款方式及運費政策等,以免日后發生損失或糾紛。同時要知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部分數字化商品 、報紙期刊以及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
再者,不要輕信最低價宣傳。“雙11”、“雙12”期間的零點秒殺、全網最低價、史上最大折扣、贈紅包等促銷宣傳難免讓消費者動心,但有些商家會借機虛標原價或抬高商品原價后再打折,折后價甚至比活動前價格還高。消費者要擦亮眼睛,可提前記錄價格進行比對,以免被所謂低價格所迷惑。
然后,做好延遲收貨心理預期。“雙11”、“雙12”前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常會因包裹滯留、快遞延遲等問題引起消費者投訴。建議消費者購買生鮮、急需品時盡量避開網購高峰,付款后密切關注物流信息,一旦長時間未收到商品,要留意交易系統自動打款時間,及時與商家溝通。另外,網購高峰期間,個別快遞公司由于業務量大,對部分偏遠地區可能會選擇性地延遲發件。消費者下單時要關注快遞派送范圍,明確快遞公司是否會派送到收件地址。
最后,切記索要消費憑證以便維權。消費者網購時要養成留存證據意識,盡量保存好交易記錄、聊天記錄、廣告宣傳網頁、產品介紹截圖,并索要銷售憑證,以免出現問題投訴時無據可舉。與商家產生糾紛后,可先通過電商平臺投訴維權,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向經營者所在地、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或向消協組織投訴。
◎相關鏈接
網購糾紛相關案例 案例一:網購電視機遭遇虛假宣傳 消費者邱女士,被某電商網站頁面上“全球最先進夏普十代原裝”等宣傳語所吸引,下單購買了一臺價值5699元的電視機,使用中卻發現該產品性能不盡如人意,不僅顯像較慢,且存在漏光、閃屏等現象。邱女士認為商家涉嫌虛假宣傳,屬欺詐行為。
案例二:電商虛構原價損害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李先生從電商平臺某化妝品旗艦店購買了3盒面膜,網頁顯示:促銷價68元/盒,全年最低價,原價98元/盒(98元用刪除線劃除)。該產品的月成交記錄顯示,該款面膜促銷前二個月內,售價均為68元,并沒有所標價格98元的銷售記錄。李先生認為商家系價格欺詐,請求退貨退款并三倍賠償損失。
案例三:因贈品拆封商家不給退貨 消費者吳先生通過某網站訂購了1部TCL手機,商家附帶贈送了1個塑料運動手環。收到貨后第二天,因手機無法正常開機,吳先生將其寄回。商家收到手機并檢查之后,稱手機只是軟件問題而非質量故障,拒絕換貨。吳先生于是主張“7天無理由退貨”,商家卻稱贈品已被拆封,不能退貨。
案例四:以外觀損害為由逃避三包責任 張同學通過某運營商官網購買了一部八核智能機,售價1099元。收到貨后,她發現手機的攝像功能啟動困難,屏幕反應非常慢。經當地售后檢測,得知手機存在性能故障。但售后表示,因檢測時發現手機屏幕有劃痕、且外殼有輕微裂縫,影響二次銷售,只能為其免費維修,不能退換貨。
案例五:微信集贊后不依承諾兌換獎品 方先生通過微信公眾號看到某房地產開發商的某項目售樓中心舉辦“集齊68個贊,可獲得小米移動電源或者保溫杯”的活動,方先生在活動期間按要求集齊68個贊后,商家稱獎品已經發完,方先生認為商家存在欺詐行為,要求商家給予合理解釋并獲得獎品,雙方產生分歧。
案例六:人造革鞋假冒純牛皮鞋銷售 劉女士通過某電商平臺購買成都某公司生產的牛皮涼鞋,到貨后感覺氣味沖鼻,懷疑非真皮且是假貨,于是將鞋送至專業鑒定機構,經檢測該涼鞋是皮革材質。劉女士要求商家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賠償三倍貨款及快遞費共516元。
城市信報記者 季曉東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