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夜間酒后回家,見鄰居家拴在門口的狗叫個不停,一時怒從心起上前踹狗。鄰居夫妻倆聞聲出來查看,雙方發生撕扯,造成一個輕傷一個重傷。記者昨天從城陽檢察院獲悉,賈某為自己的酒后沖動付出代價,因故意傷害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
2015年10月15日晚9時許,家住城陽惜福鎮的賈某酒后回家,在家門口處,聽見鄰居拴在門外的狗狂叫不止。夜間狗叫原本是挺正常的事,賈某借著酒勁心生怒火,沖上前踹狗。狗叫聲驚動了鄰居,先是妻子出來責問,雙方發生爭執,繼而丈夫也出門相助。
爭執過程中,賈某拔拳相向,連續擊打鄰居夫妻兩人面部,造成鄰居妻子左上頜骨額突及左側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構成輕傷二級;造成鄰居丈夫右眼視覺傳導通路功能障礙,視力屬盲目3級,構成重傷二級。
受害人稱,多年前,兩家因水溝排水問題曾產生矛盾,所以常年沒有溝通交往,近期也沒有其他矛盾。案發后賈某到案,一直聲稱是酒后一時沖動,對自己的行為也非常后悔,表示認罪,并答應賠償鄰居的經濟損失。但案件調解過程中,雙方始終未達成和解協議,賈某也一直未給予賠償。綜合案情,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他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辦案檢察官說,鄰里之間發生矛盾,原本應心平氣和地處理,本案中賈某因瑣事將鄰居作為發泄怒火的對象,不但給鄰居造成人身傷害,也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記者 王濤 通訊員 徐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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