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4日,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實名曝光了今年第33批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駕駛人。此次曝光的20名“酒司機”是近期交警市北大隊查獲的部分酒司機,這些酒司機中有醉酒駕駛車輛瘋狂逃竄的,有逃跑不成求交警不要照相要臉面的 ,有自以為歇一會酒醒了就沒事的……
醉寶馬高架橋匝道倒車
10月20日晚,市北交警大隊組織警力在杭鞍高架路山東路鞍山路下橋口設崗夜查酒駕,22時許,一輛車號為魯B8E×××的香檳色寶馬轎車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車,突然在高架橋的匝道上開始急速倒車。由于下橋車輛眾多,且速度較快,情況非常危險,正在夜查執勤的交警立即進行攔截,就在這時寶馬車在瘋狂倒車逆行時與其他兩輛正常行駛的轎車發生碰撞后停住了,其中一輛白色豐田轎車被撞的車體左側比較嚴重,進行攔截的交警馬上把這名寶馬車駕駛人控制住,這時這名駕駛人還在抽著煙,查車民警讓他把煙放起來并對其進行詢問,這名駕駛人承認自己當天下午喝了酒,看到前方有交警查車怕被查著就想著逃走……
隨后,執勤交警對寶馬車駕駛人進行了酒精呼吸檢測,該男子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達119mg/100ml,屬于涉嫌醉酒駕駛。該駕駛人一旦醉駕成立,將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負刑事責任。
逃跑不成求交警別照相
10月10日晚10時30分左右,市北交警在轄區合肥路勁松一路剛查到一起酒后駕駛行為,查車民警突然聽到身后一聲急促的剎車聲,一輛車號為魯B96×××的紅色雪佛蘭轎車歪歪斜斜在路邊還沒停穩,從車上急匆匆下來一小伙鎖上車就準備離開,見此情景查車民警喊了一聲“別跑”,聽到喊聲負責堵截的交警馬上將棄車欲逃的小伙截住,一個交警控制不了,附近查車的三四名交警馬上趕去增援,這才將他控制住。
交警讓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車證,他說在車上但就是不拿出車鑰匙,民警見他捂著褲子口袋斷定鑰匙一定在里面,執勤民警依法強制將車鑰匙取出后 ,打開車門將他的駕駛證、行車證拿了出來,小伙名叫呂某某,家住李滄區,自稱朋友聚會時喝了點啤酒,于是交警將他帶到警車旁進行酒精測試 ,從被控制到酒精測試儀檢測 ,呂某某一直用手擋著臉,看到交警拍照更是一邊擋著臉一邊央求別照相,酒精測試險些無法進行,在交警的百般勸說下,呂某某才一直用手擋著臉完成酒精測試儀檢測 ,檢測結果酒精含量47mg/100ml,屬于酒后駕車。呂某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自以為解酒了就開車
10月23日晚,交警市南大隊巡邏中隊在寧德路開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21時40分左右,一輛車牌號為魯B556××的灰色小轎車沿寧德路東向西方向駛入了民警的視線。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民警靠近駕駛人的時候一股酒氣撲鼻而來,遂要求駕駛人進行酒精呼吸檢測,結果顯示為20mg/100ml。民警在詢問的過程中得知,駕駛人李某某中午跟朋友喝酒,以為晚上就解酒了,沒想到開車上路被交警查到。李某某將面臨的是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10時10分許,又一輛由東向西行駛的小型轎車進入民警的視野,該車行駛緩慢,路線可疑。民警上前對司機進行酒精測試,發現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了33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原來,駕駛人劉某某與朋友聚餐時沒忍住喝了幾杯,正抱著僥幸心理返回其住所時,沒想到被抓了個現行。他將面臨的是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的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判斷司機酒駕與否,并不以酒后歇了多久來判斷,而是有明確的標準,一旦酒精含量超過了標準,就涉嫌酒駕。對于一些司機來說,即使過了一夜或很長時間,體內的酒精對駕駛仍會有不小的影響,不要覺得自己已經醒酒了就開車上路,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文/圖 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欒心龍 劉健 梁峰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