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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莉在微信群里賣羊肉卷。
有人在微信群中賣進口食品。
半島記者 肖玲玲
微商的大紅大紫,被定義為“熟人經濟”的成功典范;朋友圈之外,微信群主們也紅了起來:與朋友圈里各種產品不同,微信群里賣得更多的是食品,這使得諸多“吃貨”大呼方便,買得不亦樂乎。在群里大賣食品,其安全是否有保障?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欲為入網食品戴“緊箍”。而市食藥監局相關工作人員則表示,這一條例主要是針對食品經營者自建網站和第三方平臺,朋友圈、微信群不在此范圍內,那如果微信購物出現問題又該如何維權呢?
服裝店老板
兼職微商賣蔬果 28歲的青島姑娘王曉大學畢業后開了一家小服裝店,到現在已4年了,“微信流行開了以后,來店里消費的顧客都會加我微信。”王曉告訴記者,隨著時間的積累,自己的“朋友圈”也越來越壯大,“新進的衣服我也都會在朋友圈里宣傳下,很多客人直接在微信里下單。”王曉說,后來她發現發朋友圈有一個問題,“每個感興趣的人都會問我具體信息,一個個回復實在是忙不過來。”于是她就把一些常客拉在一起,建了一個微信群,“因為我賣的女裝居多,所以顧客也基本上是女性。”
一開始,群里只有幾十人,后來,隨著自己和老顧客們的不斷推薦,王曉建的這個群現在已經有400多人。起先,這個群就是單純推薦衣服的,后來,王曉會時不時將自家老爸種的黃瓜、西紅柿等農產品發到群里,想著如果有人需要,順道給賣了,“當時心里沒想著賺多少錢,就是覺得家里正好有,萬一姐妹們有需要呢。”王曉說,自己的老家在農村,父親自己打理了一塊小菜園,東西雖不多,但都是不打農藥的,“當時也就一共二十來斤,沒成想剛發出去通知就被買走了。”就這樣,這超乎想象的市場需求和銷售速度讓王曉看到了商機,她便和老公商議著做個兼職,煙臺蘋果、大澤山葡萄、五蓮山栗子、自家種的棗……她挑了一些應季食品,在微信群里賣,銷售效果都不錯,“當時賣大澤山葡萄,四斤半一箱,一天能賣幾十箱。”
生鮮肉也能
在微信群里賣 從淘寶、天貓等第三方網絡銷售平臺到通過微信、微博直接銷售,新興的食品銷售渠道不斷增加,網絡食品交易發展掀起熱潮,市民張莉也順應潮流當了一回“老板”。張莉家住寧夏路附近,老家是內蒙古的,說她是“老板”,其實并不準確,因為她并沒有自己店面,但是她專門建了個賣牛羊肉的微信群,開始的時候拉進群的都是自己的朋友、同事、同學,后來人越來越多。“我就是從老家進一些新鮮的牛羊肉,然后在微信群里分享給大家。”她告訴記者,因為自己存貨量不多,走空運成本太高,所以她進的肉都是通過冷藏車直接從老家工廠運過來的,“我自己家里有冰柜,能存二百斤。”此外,鑒于生鮮肉的特殊性,張莉發貨并不走郵寄這條路,“大家在群里了解到我這有貨,定好時間直接過來拿。”記者在這個名為“草原牛羊肉團購”群里發現,群里現有成員80人,基本沒有說“廢話”的,都是直接咨詢買牛羊肉。10月23日上午10點半,有人在群里@群主“羊肉片現在有嗎?我要兩盒。中午準備吃涮羊肉。”而作為群主的張莉時不時地在群里分享一些“正宗醬牛肉的做法”、“砂鍋燉羊肉的做法”等文章。而當問到有無肉源相關質量保證時,張莉向記者出具了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
今年28歲的劉萍老家農村的,現已經在市里安家,今年上半年她和丈夫在老家圈了一塊地,養了幾百只鵝,8月底上市時,她便在朋友圈里開啟了刷屏模式,同時也建了一個幾十人的微信群,“都是綠色養殖,自己吃、送禮都不錯,所以賣得也很好。”此外,有意向者可以實地考察,“都是活的,有買的直接現宰,絕對新鮮。”當然,為了保證新鮮,也為能降低成本,她只接受市內訂購,“我們會上門送貨。”就這樣,不到一個月,幾百只鵝全部售出,“雖然不光是走微信售賣這條路,不過確實在微信上賣出去不少。”劉萍表示,接下來她還想著在微信里賣點其他東西。
熟人推廣模式
消費者感覺挺放心 微商生意門檻低,推廣相對容易,但隨著如今越來越多人“下海”做微商,不少好友對在朋友圈里發推廣信息的行為有點抵觸。“畢竟是好友,直接屏蔽了也不好,但天天被廣告刷屏,確實有點煩。”白領小秦告訴記者。
一方面朋友圈咨詢需要逐個回復,太過繁瑣,一方面不少好友對此有反感,所以,將有意向購買產品的朋友集中起來,建起微信群,看上去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其實,在微信群里賣東西和在朋友圈差不多,因為你發朋友圈也差不多就這些人買,將這些人集合起來建一個群,指向性更明確,實際上推廣起來更有效。”王曉表示。
10月23日,記者隨機采訪了20位市民,他們均表示自己朋友圈里有不少推廣信息,其中有16位表示自己從微信里買過食品,“我基本上不在網上買東西,不過我媳婦經常買,不光是天貓、淘寶、朋友圈,她們單位的女同志們還建了微信群,誰要買啥東西群里一吆喝,都一起買,零食、水果啥都有。”王先生表示。而當記者問到對于微信群賣食品的看法時,20位市民都表示可以接受,“微信群一般都是熟人建的群或是熟人推薦的,更放心一些。”市民劉燕坦言道。而王曉也表示,其實微信群和朋友圈推廣都是從熟人發展起來的,“我群里最初的幾十人都是我身邊的好友或顧客,私下里都認識,大家也都相信我,愿意買我的東西。”所以,她也不想辜負大家的信任,“進貨都是選擇那些能通過自己熟悉的渠道弄過來的。”如大澤山葡萄,是她老公親自去當地采購;煙臺蘋果、五蓮山栗子也都是朋友去當地進貨……
微信群將成
下一個網銷戰場? 采訪中記者發現,在微信群里賣食品的,基本上都是個人以兼職的形式進行,也主要以熟人買賣為主。
市民孫女士就被親朋好友拖進了好幾個這樣的微信群,而且買得不亦樂乎。“北九水的水果、即墨基地的小米玉米、沾化大棗……”她掰著指頭數給記者聽,這些她都從微信群里買過。“微信下單、付款,然后坐等群主送貨,足不出戶就都能辦了。而且都是熟人介紹來的,他們以前都買過,所以應該比較靠得住。北九水那個老板摘菜和水果的時候還會在群里視頻直播,這樣就更讓人放心了。”但是,她也坦承,至今還沒敢從群里買過進口牛肉、鰻魚這些東西,“說是進口的,咱也不知道是不是經過了檢驗檢疫,運輸過程中是不是有什么問題。”
有媒體報道稱,隨著微信微博等社交平臺的火爆,近段時間以來,部分傳統型的生產企業,尤其是日用品、食品等生產企業,在傳統商超等銷售渠道之外,將目光盯準了微信群主這個有消費煽動力的全新銷售端口,更有不少生產商已經盯上一些比較有影響力的微信群主們,想通過他們來增加自己的銷售渠道。所以,微信群營銷的未來發展情形如何,還未可知。
食藥監局:
可處理投訴
但沒法主動監管 食品安全大于天,舌尖上的微信美食能否食得安心,是不少消費者擔心的問題。隨著網上銷售食品日益火爆,為更好地監督保障食品安全,國務院法制辦近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送審稿強化了對網絡食品安全的監管,今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如出現食品安全問題,其主要負責人或將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任約談。
10月24日,市食藥監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一條例主要是針對食品經營者自建網站和第三方平臺,“對于通過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銷售食品的,目前國家的監管辦法中并沒有提到。”
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通過朋友圈和微信群銷售食品的行為,有兩種解釋,一種是朋友間的分享,不帶有對社會公開銷售的形式,這種形式,不管是網上還是現實生活中都是有的;另一種,購買方認為這是銷售行為,可以認定這是一種實際的經營行為,“如果消費者買了這類食品,發現買的食品有問題,這種情況也可以向食藥監部門投訴。”該工作人員表示,但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購買方來投訴,“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能進行處理。”
然而,如果有人在微信群里銷售,購買者也沒有投訴、反映,食藥監部門是沒法對其進行監管,“因為不在公共銷售的視野范圍內,所以必須有消費者的參與,不然沒法主動監管。”不過,雖然國家沒有出臺直接監管的辦法,但如果有投訴,“我們肯定會處理。”
律師建議:
留好交易信息
方便日后維權 10月24日,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張寶清表示,雖然微信群里的私人交易行為也會受到法律保護,但由于其購物模式的發展是基于個人之間的社交聯系,商品交易的私密性極強,且缺乏第三方平臺的監管,目前對該類特殊消費模式還未特別立法,導致微信購物的法律風險相對較高。
因此,張寶清建議,在微信購物的同時,消費者需得注意相應風險的預防,一方面盡量核實目標商品的真實性,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收集、保留購物證據,包括產品照片、聊天記錄、購物單據、掌握銷售方的身份信息和聯系方式等,“不要因為是熟人就太大意了,轉賬信息還有交易信息截圖等都留好了。”這樣,出現問題時才能夠有效維權。當然,對于價值貴重的商品,張寶清建議消費者還是盡量選擇經營模式成熟和證照資質齊全的正規平臺和商家。(應受訪者要求,文中王曉、張莉、劉萍為化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