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記得喝多少了,中午喝的。”14日晚,濟南歷城交警查處了一名酒司機,自述在從下午1點一直喝到3點多,說話時舌頭都大了。更讓人后怕的是,這名酒司機駕駛的車上還乘坐著他的妻子和年幼的兒子,他本人也早在2011年就因酒駕被交警查處過。
14日晚上8點,歷城交警大隊機動隊民警在鳳鳴路設點開展酒駕整治行動。8點30分左右,一輛白色轎車被民警攔下,民警的酒安測試儀一靠近駕駛員孫某,就閃閃發亮,發出“對不起,您喝酒了,請下車接受檢查”的提示音。
“喝了多少酒,請出示駕駛證行駛證。”面對民警的詢問 ,孫某一臉茫然的樣子,含含糊糊地說著“我忘了。”
這時,坐在車內的孫某妻子從車上走了下來,幫助孫尋找駕駛證。讓民警后怕的是,孫某妻子懷里還抱著一名兩三歲的孩子。
“他接著我們回家,晚飯還沒有吃呢。”孫某妻子說,擔心孩子受到驚嚇,民警趕緊讓孫某妻子帶孩子回到車內,并將孫某帶到一旁的警車進行酒精呼氣檢測。
經檢測,孫某酒精呼氣測試值達到104mg/100ml,已經涉嫌醉駕。一聽自己已經涉嫌醉駕,孫某立即來了精神,連稱“不可能,不可能。”稱自己之前也因為喝酒被查處過,不可能會有這么高的酒精值。
在民警批評教育下,孫某承認了當天下午吃午飯時跟朋友飲酒的事實,稱從下午1點多開始,喝到下午3點多,具體喝了多少忘記了。
經查,孫某的確在2011年因酒駕被歷下交警查處過,當時的酒精呼氣測試值只有25mg/100ml,只超出酒駕處罰值5個單位。
目前,歷城交警已經提取孫某靜脈血液樣本檢測酒精含量,等檢測結果出來再對其二次酒駕的違法進行處罰。(張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