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通過青島公安官方微信,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實名曝光了今年第32批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駕駛人。此次曝光的52名“酒司機”是近期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查獲的部分酒司機,也是青島交警首次對高速酒駕進行曝光。
大貨司機酒后欲上高速被查 7月19日早8時許,青島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一中隊民警巡邏至威青高速靈山收費站時,發現一號牌為冀JC****的大型貨車正準備駛入收費站上高速,民警例行檢查中查驗駕駛員證件時,駕駛員劉某一開車窗,民警發現駕駛員身上有酒味,劉某有酒駕嫌疑。現場執勤民警立即對車輛和駕駛員進行檢查。駕駛員劉某百般抵賴,拒不承認酒駕。民警對駕駛員劉某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酒精含量達到66mg每百毫升,達到超過酒駕標準的3倍多。“這種大型貨車駕駛員酒駕上高速,極易發生慘烈的道路交通事故,是赤裸裸的蔑視他人生命和財產安全。”執勤交警介紹,經詢問,劉某駕車來到青島,聯系上了幾個二十多年沒見面的老同學,昨晚一起聚餐,劉某酒桌上一高興酒量沒控制住,自稱喝了半斤白酒、四瓶啤酒,喝到快十一點才結束,早晨著急趕回河北,以為酒勁消了沒事了,在高速口上就被查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91條規定,劉某面臨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機動車被依法扣留。
實習期酒駕上高速,駕駛證被注銷 2016年8月15日下午4時30分許,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在青新高速即墨西收費站依法例行查車時,在檢查一輛號牌為魯BX****的小型車輛,現場檢查中駕駛員代某某一開車窗,一股刺鼻的酒味彌漫整個車廂,有酒駕嫌疑,駕駛員代某某謊稱沒帶駕證,民警又請其出示身份證件,核實代某的身份,代某某看無法抵賴了,才不情愿地拿出駕證,經查驗,代某某2016年4月25日剛考出駕照,還不到4個月,尚在實習期。民警對代某某進行酒精呼氣檢測,酒精含量達到29mg每百毫升,屬酒后駕車。經了解,代某某單獨駕車與朋友匯合一起吃午飯,喝了幾瓶啤酒,在回家途中考慮上高速更快更方便,沒想到剛到高速口就被查了,代某某后悔不已。根據《交通法》、《高速條例》相關規定,代某某將因酒后駕駛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證6個月的處罰。因實習期被記滿12分,代某某駕駛證被依法吊銷。
“大舌頭”酒司機高速酒駕被查,竟求民警少扣分多罰款
2016年10月4日22時20分,交警膠州灣高速公路大隊例行夜查,車牌號為魯BA115L的小型客車自青島西收費站駛出接受民警檢查時,在與李某的交談中,民警發現其說話含混不清,神情恍惚,臉色泛紅,身上有酒味,當詢問其是否喝酒時,李某連舌頭都捋不直的回答:“昂,我就……喝了一點兒……”經酒精測試儀呼氣檢測,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78mg/100ml,差一點就達到了醉駕的標準!據李某供述,當晚6點多他與朋友在一起聚餐,自稱只喝了一瓶啤酒,感覺沒啥事兒就自己開車回來。酒駕后的李某貌似知道了違法的嚴重性,顯得十分后悔,反復強調“自己只和朋友喝了一點兒”,并向民警求情:“別一下把我分數扣干凈了行不行?我就喝了一點兒,少扣兩分,多罰我點兒錢也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民警對李某依法處以記12分,罰款1000元,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
酒司機“哈彪了” 以為醉駕標準是180mg/100ml 2016年10月10日晚10時30分左右,市北交警在轄區合肥路勁松一路設點夜查酒駕,一輛車號為魯B7BXXX的黑色現代小型客車由合肥路自西向東駛來,行駛不穩見有交警查車欲走還停,明顯有酒后駕駛嫌疑,查車交警馬上將車攔住進行檢查,讓駕駛人打開車窗一股酒味撲鼻而出,交警讓這位四十歲左右的男性駕駛人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后,將他帶到警車旁進行酒精測試,經過幾番折騰終于測出其酒精含量達到130mg/100ml,這時駕駛人梁某竟還高興的直嚷嚷說沒到180mg/100ml沒事,問交警醉駕標準是180mg/100ml對不對,當聽到交警否定的回答后,駕駛人梁某又不高興的說交警“真討厭”。當交警欲把他帶進警車準備到醫院抽血化驗時,駕駛人梁某又像喊救命似的直喊“哥、哥•••••”,惹得圍觀人群忍俊不禁啼笑皆非。經詢問,駕駛人梁某當晚朋友聚會,一高興多喝了幾瓶啤酒,并且酒后還逞能送朋友回家,結果被市北交警查個正著。
根據規定,酒精含量80 mg/100ml即達到醉駕標準,駕駛人梁某喝酒喝到酒精含量130mg/100ml,已屬醉酒駕駛,梁某喝糊涂了,卻以為180mg/100ml為醉酒駕駛。根據醫院抽血化驗結果,如確認為醉酒駕駛,駕駛人梁某將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并處6個月以內刑事拘役。
附:近期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隊部分查處酒司機曝光名單
[編輯: 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