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日前,省法院出臺《關于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科技創新的意見》,努力為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來,我省知識產權案件數量總體保持上升態勢,去年以來增速加快。2015年,全省法院受理一、二審知識產權案件7269件,較2014年增長29.4%。
“隨著網絡強國戰略和‘互聯網+’行動計劃的實施,涉互聯網知識產權侵權糾紛進入高發期。”省法院副院長張愛云介紹,意見提出積極應對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帶來的著作權保護新問題,準確把握新科技環境下著作權司法標準,妥當運用著作權的限制和例外規定,促進商業和技術創新。
在專利權保護方面,意見提出,加大對關鍵領域和核心技術的保護力度,特別是對于創新程度高、對技術革新具有突破和帶動作用的首創發明,給予相對較高的保護強度和較寬的保護范圍,促進原始創新能力的提高。在商標權保護方面,意見要求,依法審理商標權糾紛案件,劃清商業標識之間的邊界,遏制惡意搶注他人知名商業標識及“傍名牌”行為,助力企業培育知名品牌、提升綜合競爭力,推動我省品牌強省戰略目標實現。
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馬莉莉告訴記者:“據統計,80%左右的商業秘密案件由企業職工的跳槽所引發,使商業秘密持有企業遭受巨大損失,甚至被迫退出市場。”為此,意見提出,準確把握秘密性和不正當手段的證明標準,合理分配當事人的舉證責任,適度減輕商業秘密權利人的維權難度。
山東是農業大省,意見專門強調加強農業科技成果保護,提出加大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農業科技成果和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力度。依法保障品種權人利益,促進品種培育和創新成果轉化,加大對侵犯植物新品種權行為打擊力度。
目前,知識產權案件判決的賠償數額整體偏低,甚至存在賠償金額不足以彌補合理開支的個別情形,出現贏了官司丟了市場的結果。為此,意見提出,在確定損害賠償數額時,既力求準確反映被侵害科技成果的相應市場價值,又適當考慮侵權人主觀狀態,實現以補償為主、懲罰為輔的雙重效果。對于重復侵權、故意侵權的行為人,可根據案情確定適當高于市場價值的損害賠償。
據悉,我省知識產權案件管轄布局還不夠優化。目前全省只有5個基層法院具有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數量總體偏少,難以滿足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的現實需要。張愛云介紹,下一步我省將全面推進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審判“三合一”工作。根據各地科技創新實際需求,適當增加具有專利、馳名商標、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案件管轄權的第一審法院,以及具有一般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在山東半島自主創新示范區、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等區域,探索設立知識產權巡回法庭,及時解決區域內的知識產權糾紛。
與此同時,意見還提出要開通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綠色通道,對涉及創新型企業或自主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案件做到快立、快審、快結。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