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報訊 記者從市金融辦獲悉,青島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近日出臺了《關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分為增強信貸服務有效性、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完善企業轉貸應急機制、創新抵(質)押融資方式、推動企業多渠道融資、鼓勵企業并購重組、加強金融逆周期調節機制建設、培育誠信守法金融文化、化解重點領域風險隱患、建立金融案件處置綠色通道等十條。
一、增強信貸服務有效性 意見要求積極引導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強主動服務意識,制定精準度高、因企而異的信貸投放措施。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傳統行業的優質企業特別是技術升級改造項目,要及時給予有力支持;對傳統行業中有訂單、有品牌、有效益、暫時出現流動性緊張的企業,要有針對性地運用收回再貸、續貸展期、資產置換等手段,幫助企業化解危機;對無市場無前途的“僵尸企業”,要逐戶制定風險處置化解方案,避免“一刀切”式的信貸退出,除依法實施破產清算外,還應積極創造條件促進企業兼并重組,實現各方利益最大化。切實維護銀行信貸資產權益,防止企業在重組改造中懸空逃廢銀行債權。
實施“信貸促轉型”精準對接工程,積極推行聯合授信和銀團貸款模式。
二、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查核收費項目及價格,列出清單在營業場所公布,并鼓勵在公眾信息網公布。加強對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機構和有關部門收費行為的監督,取消貸款融資服務中的一切不合規收費。對以貸轉存、存貸掛鉤、借貸搭售、轉嫁成本等變相提高利率、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三、完善企業轉貸應急機制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相關部門緊密配合,綜合運用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展期續貸、分期還款等多樣化手段,盡最大可能減少企業因先還后貸而發生的高息 “過橋”融資。
四、創新抵(質)押融資方式 完善不動產融資相關服務。對依法設立的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民間融資、融資擔保等地方金融組織開展抵押融資業務,需要辦理土地、房產等登記手續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要依法高效辦理有關事項。支持符合條件的劃撥土地改為出讓土地,提高土地融資價值。對于企業未確權辦證的土地,可探索由政府集中托管后提供貸款抵押或擔保。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立足實際,在覆蓋風險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土地、房產等固定資產抵(質)押率。
大力發展動產抵(質)押貸款業務。探索建立以互聯網為基礎的集中統一的動產、權益抵(質)押登記平臺。
五、推動企業多渠道融資 全面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動規模企業規范化公司制改制的意見》(魯政發 [2015]8號),盡快出臺我市的貫徹意見,為企業便利融資奠定扎實基礎。深入拓展直接融資,力爭每年新增境內外上市企業3家以上、新三板掛牌企業30家以上、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企業100家以上。在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的我市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其改制掛牌過程中發生的中介機構服務費用,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總額的7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實體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和集合債、集合票據等各類債券方式融資,推動市政債、資產支持票據、城投債等融資工具使用。
六、鼓勵企業并購重組 制定企業并購重組計劃,重點支持和引導上市公司通過整體上市、定向增發、資產收購等形式開展并購重組,促進行業整合和產業升級。推動績差上市公司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注入優良資產、資產置換等方式實施重組。
七、加強金融逆周期調節機制建設 積極配合金融宏觀審慎管理,更好發揮定向降準、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效應,有效擴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可用資金來源,為企業融資提供優惠和便利。放寬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至各項貸款不良率年度目標上浮2個百分點以內(含2個百分點)。
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科學、細化、操作性強的盡職免責制度。對于非因銀行工作人員道德風險、重大過失而形成不良的小微企業、“三農”及創新類貸款,應免于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培育誠信守法金融文化 加快推進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到2018年初步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市場監管體系,為建設更高水平的信用體系探索經驗。建設地方金融組織信息綜合服務平臺。
九、化解重點領域風險隱患 建立健全金融風險監測和信息通報制度,加強重點領域金融風險預警,落實好金融風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十、建立金融案件處置綠色通道 協調法院開辟金融案件快立、快審、快判、快執“一站式通道”,實行審限內提速,解決“送達難”問題。統一金融糾紛案件法律適用標準。推行金融案件審判程序繁簡分流,充分發揮小額訴訟程序作用,加大簡易程序適用力度。(記者 薛飛)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