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報訊 為嚴控建筑工地揚塵污染,市城鄉建設委建管局近日組織檢查組對市內三區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進行了檢查,并對各區市在建工程進行了隨機抽查。結果顯示,13處在建工程項目存在防治揚塵污染措施嚴重缺失、防治揚塵污染措施落實不到位等情況,這些項目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均被行政處罰。
據了解,防治揚塵污染措施嚴重缺失的項目包括市北區中央商務區A3-13-1地塊住宅部分工程、李滄區下王埠城中村改造項目G區二期二標段等7處在建工程項目。主要存在的問題有:大門口無車輛沖洗設施,污染城市道路;場區道路未硬化并灑水降塵;裸土未覆蓋;工地圍擋封閉不嚴等。以上工程項目,市城鄉建設委建管局依據《青島市防治城市揚塵污染管理規定》,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予以行政處罰,并依據《青島市建筑市場主體信用考核管理辦法》,扣施工單位10分、監理單位5分、項目經理10分、項目總監10分。
此外,6處在建工程項目由于防治揚塵污染措施落實不到位受到處罰,包括市北區中央商務區中心廣場及周邊道路地下空間 (青島中央廣場)項目、城陽區金城華府A2地塊等。存在的問題主要有:裸土覆蓋不到位;大門未規范設置,圍擋未連續設置;土石方倒運車輛未加蓋、土堆超出車輛擋板等。 (記者 李德銀)
[編輯: 楊昀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