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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半島網接到群眾爆料,高密市城建物業將菲達明都小區內的公共區域變更為停車位對外出租,費用大約每年600元,而小區內大部分業主對此事并不知情。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聲稱曾召開過業主大會,并在小區張貼過公示。面對業主與物業雙方的說辭,小區公共區域變為收費停車位,是否侵犯了小區業主們的權利呢?半島網記者針對此事作了進一步了解。
未經業主同意公共區域變收費停車位? 10月6日上午,市民王先生通過本網熱線0536-2666759告訴本網記者,“我是高密菲達明都小區的業主,前段時間,我們小區的公共區域劃上了停車位,出租給沒有車庫的業主,公共區域是業主們共有的,這樣劃上停車位,是不是要經過我們業主的同意呢?”
隨后,記者向小區內多位業主了解情況。業主劉女士告訴記者:“這停車位大概是7月份開始劃的,之前我們看到小區里有公示,說是要將公共區域化為停車位對外出租,普通小轎車好像一年600元。”
城建物業:曾召開業主大會,張貼過3次公示 針對市民的投訴,10月8日下午2時,記者聯系到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曾經召開過業主大會討論此事,從去年11月份到現在,我們張貼過3次公示,公示貼在小區公告欄和住戶的單元門上。”
據工作人員介紹,公示張貼期間,并無業主向他們反映不同意此事。
近半小區業主對業主委員并不知情 據了解,菲達明都業主委員會共有5名成員,記者問及業主大會的召集時間,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并不知曉,當記者試圖聯系到5位業主委員會成員時,城建物業工作人員也以保護業主隱私為由拒絕。
業主趙先生告訴記者:“我看過公示,這公示根本不是征求我們業主的意見,只是在通知我們要將部分區域劃成停車位了,有需要租車位的可以去交錢了,什么時候召開的業主大會我們都不知道。”
通過對該小區業主的隨機采訪了解到,十位小區業主有四位業主對張貼公示的情況表示不知情。劉女士經常帶著孩子在小區內玩耍,但不知還曾召開過業主大會,包括劉女士的鄰居,也對此并不知曉。
相關部門已介入 業主應維護自己的權利 10月8日下午,記者聯系到菲達明都所在的密水街道,小區辦的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我們工作人員正在與小區開發商和物業交涉,一旦情況屬實,我們將盡快解決。“
隨后,記者聯系到高密市知名律師馮子倫,馮律師告訴記者:“無論是小區開發商還是物業都沒有權利將公共區域變為停車位進行租賃,公共區域是全體業主共有的,必須在滿足所有業主的需求下才可進行出租收費。很顯然,菲達明都小區的公共停車位處于飽和狀態,物業將停車位出租,侵害了其他業主的權益。業主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關于此事進展,本網記者將持續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