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潘立超 報道
半島都市報10月9日訊 近日,市民林先生撥打本報熱線96663稱,在泰成玲瓏郡買了一套房子和車位,后來開發商說房子不賣了,協商之后,拿到了當時交的認籌金,但是買車位的9萬塊錢卻一直沒有拿到手。
記者聯系上林先生的時候,他介紹說:“我是今年五月份的時候在泰成玲瓏郡樓盤買房,當時開發商讓我們交了一個團購意向金,然后說車位很緊張,所以交了團購意向金的當天就買了車位,我總共交了8000元認籌金和9萬元的車位費,后來開發商突然說房子不賣了,要把意向金退給我。”
據林先生介紹,當時開發商由于種種原因表示房子不賣了之后,曾經與業主們進行了協商,并且給業主們出過一個方案,一種方案是先交首付,簽一個協議,到年底給網簽,如果不給網簽的話會按年利率百分之12賠償。另外一個方案就是給業主們退房:“當時情況類似的業主一共有30多戶,大概有十幾戶選擇了退房,我也選擇退房,當時交的認籌金都已經退給我們了,現在已經一個多月過去了,車位錢還沒給退。”
記者看到了林先生提供的收據復印件,當時林先生一共交了90300元的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并且寫明林先生的車位號,上面也蓋有泰成河西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公章。對此,林先生找過他的置業顧問多次,但是一直都沒有任何的音訊:“現在我急需用錢,跟開發商交涉多次,但是一直都沒有得到一個準確的答復。”
對于此事,記者聯系了泰成玲瓏郡的銷售總監康經理,康經理表示,這部分錢肯定會按照流程退的,但是因為他們的財務需要走一個流程,加上又遇到了假期,所以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我們會盡快跟這位業主進行溝通,很快就可以給他退錢了。”
到了9日下午記者截稿時,記者接到了林先生的回復,他已經接到了開發商的反饋,開發商通知他們盡快前往辦理退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