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網9月20日訊 市民張先生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2014年3月份開始,自己便在城市人家裝飾有限公司黃島店(以下簡稱城市人家)從事貼磚工作,但是從2015年開始,城市人家拖欠了張先生一整年7.37萬元的工錢。張先生多次向給自己派活的城市人家的楊監工討要工錢,但是至今仍未結算。對此,城市人家的楊監工告訴信網,不給張先生結算工錢是因為張先生在干活時延誤了6個月的工期,因此,自己被雇傭方扣下了3萬元,所以張先生的工資也沒有及時結算。
工錢一拖再拖多次討要未果 家住青西新區的張先生本來是做魚塘生意的,由于近幾年效益不是很好,所以便關掉魚塘外出打工。2014年3月份開始,在城市人家從事貼磚工作。
但是,自從2015年開始,城市人家卻一直沒有為張先生結算工資。“公司楊監工給我們派的活,去找他要說年底給,可是這都2016年了,工錢還是沒有動靜。2016年4月份再去要時,當時負責給我們派活的楊監工就給打了一個借條,說從4月份開始每年還1.5萬。但是到現在為止,仍然一分錢也沒有給我。”
張先生告訴信網,城市人家不僅拖欠了他一人的工資,還有許多工人的工資也未結算。“現在這個楊監工的電話已經打不通了,我也不知道該問誰要錢。本來就是因為家里條件不好才出來工作的,現在干了一年,一分錢沒有,家里情況實在是很困難了。”張先生對城市人家的做法十分不滿。
因延誤工期被扣工錢 9月19日,信網聯系到了城市人家的楊監工,“其實張先生2015年干的活是我私底下攬的,并不是公司派的活。之所以壓他工資是因為當時延誤了6個月的工期,所以客戶扣了我3萬元工錢。這個事是張先生造成的,所以我也就壓了他的工資。”楊監工說。
對于張先生所說的欠條的問題,楊監工予以否認。“張先生怕他的錢要不回來,為了放心所以讓我打了一個借條。但是在我2016年5月份還給他2萬元后,要求他將借條上的欠錢總數改一下,以防止事后他不承認我還錢。但是他不同意,所以還錢這事也就被我放下了。”
據楊監工介紹,目前他正在與雇傭方協商,對方將在2016年年底將壓的3萬元工錢返回給自己,在收到這3萬元后,他將會把剩余工錢與張先生結清。
可起訴要求償還 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告訴信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06條規定,借款人應該按照規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還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者,依照該法第61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隨時返還。
“像張先生這種情況,雖然欠條上沒有寫明還款具體的還款日期,但是已經具有法律效力。張先生可先與楊監工協商解決此事,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吳律師說。信網全媒體見習記者 岳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