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孫桂東 李珍 報道
車上人多,公交司機讓乘客往里移動一下,喝了酒的陳某心生不滿,隨即上前對司機辱罵、拖拽。司機被拽離駕駛座后,公交車失控撞上路邊的大樹,所幸沒造成人員損傷。近日,李滄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陳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經審理查明,2015年11月20日21時27分許,陳某酒后到李滄區維客廣場公交車站,乘坐9路公交車。當時,車上的人比較多,司機督導乘客向后門移動。喝了一點酒的陳某不滿并對司機進行辱罵;拖拽司機的右胳膊,后被乘客勸解開。當公交車行駛至曲戈莊車站附近時,陳某再次對司機辱罵并拖拽,致司機離開駕駛座,公交車失控撞向路旁的兩棵白蠟樹。之后司機迅速回到駕駛座,重新控制車輛。車停駛后,陳某仍然不罷休,又朝著司機的面部打了兩拳,后被群眾抓獲。經鑒定,公交車車輛損毀及路旁的被毀的白蠟樹價值共計人民幣3724元。
事發后,被告人陳某的親屬對司機、車隊以及撞壞的白蠟樹都進行了賠償,司機以及所在車隊對陳某的行為均表示諒解,希望法庭對其從輕處罰并適應緩刑。
李滄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應予依法懲處。被告人陳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且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對其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被告人陳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新聞回顧 2015年11月20日晚9時許,在書院路與重慶中路交界處附近,一輛9路公交車上發生驚險一幕,一名醉酒男子將正在開車的公交車司機從駕駛座上拖了下來,雖然公交車司機拼命想穩住方向盤,但公交車還是失控沖進路邊綠化帶,接連撞倒了交通指示牌和行道樹才停下。公交車司機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幸好車上乘客并未受傷。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將酒后滋事男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記者聞訊趕到現場看到,一輛9路公交車停在重慶中路北向南車道,靠近書院路路口位置。公交車頭沖進路邊綠化帶,路邊交通信號燈被撞歪,交通指示牌被撞倒在地,一棵碗口粗的行道樹被撞斷。公交車前擋風玻璃破碎,保險杠被撞壞,車上乘客大部分都已經被安排轉乘其他公交車離開。幾名留在現場的乘客氣憤地告訴記者,這輛9路公交車在晚上9時25分左右經過維客廣場車站,一名男乘客渾身酒氣,一邊打電話一邊上車。正巧在他上車時,公交車司機為了疏導乘客,大聲說了句“請大家都往后走走”。這名男乘客非說公交車司機在“吆喝”他。
“他先是在車頭不依不饒,對司機罵罵咧咧的,被車上其他乘客勸到了車廂后面。”9路車所在車隊的工作人員稱,車輛行駛到峰山路車站附近時,這名男乘客突然沖到駕駛座旁邊,搗了公交車司機兩拳,接著又罵開了。車上乘客再次把他勸到車廂后面,過了10分鐘左右,他又沖到駕駛員身邊滋事。
車隊工作人員稱,從車載監控錄像上可以看到,這名男乘客抓住司機的衣領,將他從駕駛座拽到了車廂地板上。司機毫無防備,倒地后不顧這名男乘客仍對自己拳打腳踢,爬起來想穩住方向盤,但此時公交車已經失控。車禍發生后,醉酒男乘客繼續糾纏司機,周圍的乘客看不過去了,圍過來摁住了這名醉酒男子,司機楊師傅撥打110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