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貴峰
金水銀水不如媽媽的奶水”。如今,母乳喂養的觀念深入人心,不少家長在網上為孩子尋求母乳,催生了母乳交易。不過,相關專家表示,給寶寶飲用他人母乳存在安全隱患。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母乳不能作為商品銷售。(8月27日西安新聞網) 網上盛行的各種母乳交易,確實蘊含許多顯而易見的風險隱患。首先,這些交易中的“母乳”,是否貨真價實,很難準確認定。即便是真實的母乳,其中的健康風險、安全質量,也難以讓人放心。比如,這些母乳是否含有嚴重損害嬰兒健康的病菌病毒,在運輸過程中是否會變質,?眾所周知,母乳是一些重要傳染病的主要傳播媒介和途徑。
盡管其中的風險隱患十分明顯,但長期以來,現實生活中的“母乳交易”現象,卻又一直普遍存在。除了確實存在一定的客觀需求,以及一些人非理性的母乳消費理念之外,更根本的原因恐怕還在于:在母乳管理方面,長期以來我們一直存在許多明顯的制度空白。比如,針對“母乳交易”,除了2000年衛生部出具的一個法律位階、效力均十分有限的簡單行政批復——“人體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資源,不能作為商品進行生產經營”——之外,我國目前并沒有實質性的法規和明確的監管部門對人乳交易進行管理和控制。
另一方面,對于那些正當合理的母乳需求,如因各種不得已原因確實需要他人提供母乳喂養的嬰兒,像早產嬰兒,如何確保他們獲得健康安全的母乳供應,目前我國同樣也十分缺乏相關的制度安排。盡管母乳對早產兒、病患嬰兒來講,不僅僅是一種食物,更是一種治療的藥物,但是,目前我國對母乳庫沒有任何相關的操作標準和法律法規,內地兩家母乳庫的成立并無太多的政府背景,背后主要得益于民間力量的支持。而在世界上“母乳庫已有近百年歷史”,大多都有政府資助推動。
這種背景下,面對網上屢見不鮮的“母乳交易”,僅僅指出其風險隱患和不合法性、簡單強調“禁售”,顯然遠遠不夠。我們在母乳管理方面的制度空白必須盡快填補,一方面,針對存在明顯健康安全風險的“母乳交易”,要盡快制定相關監管制度,如監管的標準、依據、主體等,另一方面,也要盡快健全完善有關“母乳庫”建設的制度安排,確保那些正當合理的母乳需求能通過“母乳庫”獲得充分而安全的滿足。唯有如此,合理的母乳需求才能得到充分滿足,不安全的“母乳交易”需求也能在源頭上被有效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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