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9日,中國民航局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征求意見稿,規定嚴禁在航空器內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吸煙,強占座位、行李架,堵塞、強占值機柜臺、安檢通道及登機口等行為。坐飛機玩手機最高或罰5萬元,此前罰金在500元至1萬元內。
據了解,民航法于1996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該法修訂主要對78條法律條文進行了修訂或刪除,新增24條。征求意見稿明確了14種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包括劫持飛行中或者地面上的航空器;在航空器上或機場扣留人質;強行闖入航空器、機場或者航空設施場所,沖闖航空器駕駛艙,強行攔截航空器;非法將武器、危險裝置或者材料帶入航空器、機場或者空中交通管制單位;謊報險情、制造混亂、散布虛假信息;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在航空器內使用火種、吸煙的;強占航空器內座位、行李架,堵塞、強占值機柜臺、安檢通道及登機口;在航空器內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等。
實施上述非法干擾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或者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罰款金額可以增加到5萬元以內。
征求意見稿還增加提供充分保險的要求,鼓勵通用航空企業投保機上人員險,規定了航空器事故先行支付制度,進一步強化受害人保護。據《法制晚報》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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