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0日,足協(xié)紀(jì)律委員會開出罰單。備受關(guān)注的上海上港隊蔡慧康因在“上海德比”中使用隱蔽性踩踏動作被罰停賽3場,罰款1。5萬元。
足協(xié)紀(jì)委會開出的處罰決定稱,蔡慧康在7月17日上海綠地申花與上海上港隊的比賽進行到90+11分鐘時,使用隱蔽性的踩踏動作踩到對方球員關(guān)節(jié)部位,決定給予其停賽3場的處罰,同時罰款1。5萬元。同一場比賽中,上港隊汪佳捷在被罰下場后,用腳踹休息室的門致其受損,被予以警告,處罰金1萬元。
另外,遼寧官員王亮和力帆隊官員盧卡斯也受到處罰,前者被罰禁入中超比賽替補席4場,罰款2萬元;后者被罰禁入中超比賽替補席3場,罰款1.5萬元。新華
(來源:半島網(wǎng)-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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