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9日,記者從青島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青島市將發布《青島市占掘路工程管理標準》,明確了每年挖掘城市道路不超過總量(條數)10%的指標,同時,在國內首次提出了掘路修復時限要求,分類對各等級道路修復時限提出要求。
每年挖掘城市道路不超10%
記者從青島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市城市管理局會同市公安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委、市環保局編制發布了《青島市占掘路工程管理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標準》從基本規定、施工前條件驗收、溝槽開挖、溝槽回填、路面修復、文明施工、道路交通、懲罰性收費等多方面進行了系統規定。《標準》共11章26節,包括技術性條文163項,其中63項(占條文總數的38%)屬于獨創,全面提高占掘路工程人性化、精細化、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水平。
據悉,《標準》按照道路等級 、所處區域、交通組織要求對道路和占掘路工程進行分類,實現分類管理和差異化監督,要求“Ⅰ等養護城市道路掘路工程施工應實行‘開挖一段、敷設一段、修復一段’的施工方法,嚴禁全線同時開挖作業。分段長度宜以相鄰路口長度核定,不宜超過300米”,“一類占掘路工程建設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制訂宣傳方案,通過媒體進行宣傳和說明,內容包括交通調流方案、實施必要性、便民措施、工期保證措施等”。《標準》還對年度占掘路計劃和總量控制進行規定,明確每年“原則上以占用城市道路面積30公頃以內,挖掘城市道路不超過總量(條數)的10%為指標”,嚴控道路占用和挖掘,并對綜合管廊建設和非開挖技術應用進行了規定。
國內首次提出修復時限要求
記者了解到,《標準》整合城市道路、燃氣、熱力、給排水等行業標準和規范,細化和提升占掘路施工管理標準。統一溝槽底開挖寬度、溝槽放坡系數、溝槽回填材料、溝槽壓實度要求 。對占掘路工程現場管理進行強調和規范,涵蓋施工標牌、施工圍擋、警示標志、臨時恢復、覆蓋鋼板、余土處置、材料堆放、揚塵控制及降噪、應急搶修等內容,明確“占掘路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做好施工范圍內各類設施的保護工作,對檢查井蓋破損、丟失等問題及時按規定處置”,“工程完工后,應及時清運所有機械設備和各類物品、清除各類設施和雜物、撤除圍擋和各種警示標志等工作,確保撤離場地清潔和有序”。
《標準》注重地域特征,創新施工工法和管理要求,彰顯青島特色。對道路基層、面層、沿石、人行道、快速修復等進行規定,要求“路面修復應有專項設計”,規定“路基經常處于潮濕和過濕狀態的路段,應適度增設墊層”。《標準》還在國內首次提出了掘路修復時限要求 ,分類對各等級道路修復時限提出要求 ,明確“掘路修復時限自審批截止日期次日起計算”,防止因管線接口等配套工程延后造成道路長時間不能修復。夜間施工或圍擋外溝槽臨時恢復,Ⅰ、Ⅱ、Ⅲ等養護城市道路當晚施工,當晚溝槽臨時恢復。Ⅰ等養護城市道路干鋪人行道8日內恢復,濕鋪人行道13日內恢復,Ⅱ、Ⅲ等養護城市道路干鋪人行道10日內恢復,濕鋪人行道15日內恢復。在此基礎上,大于300平方米的溝槽,每增加50平方米順延1日。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劉金震 實習生 楊軒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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