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言道,夫妻一場,好聚好散。在臨沂市臨沭縣臨沭街道某村,離過婚的李建德(化名)和張曉麗(化名)經人介紹,于2006年登記結婚。但是婚后生活只維持了6年,因經常吵架甚至打架而結束婚姻。
孰料,離婚后的兩人仍過著“夫妻生活”,只因在張曉麗的出租屋撞見陌生男人,李建德借著酒勁將她強奸并限制人身自由。
感情不和協議離婚,藕斷絲連聯系頻繁 李建德和張曉麗經人介紹,于2006年依法登記結婚,兩個人都是再婚,居住在臨沭縣臨沭街道某村。婚后兩人并未生育子女,經常因瑣事大吵大鬧,甚至還大打出手。面對苦不堪言的再婚生活,雙方都感覺無法繼續維持下去。
2012年10月10日,二人在臨沭縣民政局協議離婚,張曉麗放棄財產分割,帶著和前夫生的女兒一起搬了出去。事情到這里本應該畫上句號,卻不曾想,兩人在離婚之后仍有頻繁的交往。
李建德為張曉麗在縣城租了住房,隔三差五兩個人還在一起居住,過著離婚后的“夫妻生活”。另外,李建德還為其支付租房費用和其他的個人生活開支。
沒有了結婚證書的束縛,李建德倒是覺得這樣的日子也過得自在。然而,事情并沒有像李建德想象得一直那么美好下去。
多次打電話無人接,出租屋撞見陌生男子 張曉麗在出租屋生活的日子中,結識了一名男子,漸漸地兩人關系比較親密。2015年6月16日晚10時許,李建德在一次醉酒后給張曉麗打電話,打了10多遍都沒人接,李建德懷疑其中有事。于是,李建德來到臨沭街道張曉麗的出租房,只見大門緊閉,里面有燈光,并且隱隱約約聽到屋內有男人說話的聲音。
李建德頓時急眼了,上前使勁敲打大門,但是一直沒人搭理。過了很長時間,張曉麗才穿著短裙急匆匆地從屋里走出來。李建德朝屋里看了看,邊往里走邊質問張曉麗,而張曉麗一看情形不妙,就攔著李建德,不讓他朝里面走。
沒一會兒,一個50多歲的男人從出租屋里走出來,神色慌張。李建德罵罵咧咧地抓他,并質問他為何在出租屋里,而這個男人支支吾吾也沒有說出個所以然來。李建德仍要追問,但是在張曉麗的勸說和阻攔下,這個男人溜走了。
怒火中燒喪理智,借酒勁強奸拘禁受懲罰 此時李建德氣急敗壞,一手抓著張曉麗的衣服,一手毆打她,嘴里狠狠地說:“我天天地養著你,今天非弄死你不可。”他邊說邊打電話讓其外甥劉某(另案處理)駕駛車輛將張曉麗帶至臨沭街道某村村西。
由于非常害怕,張曉麗不敢聲張,乖乖地跟著走,心想李建德也不能拿她怎么樣。李建德和劉某帶著張曉麗來到一處偏僻的小樹林。
此時已是深夜,四處無人,李建德威脅張曉麗:“現在沒有任何人,今天晚上你要是不聽話,就把你扔到大井里面弄死你。”面對失控的李建德,張曉麗欲哭無淚,只能任由李建德擺布。
李建德借著酒勁,強奸了張曉麗,還限制她人身自由好幾個小時。后經法醫鑒定,張曉麗表面傷痕構成輕微傷。
近日,臨沭縣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案件,一審以強奸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李建德有期徒刑4年零4個月。(龐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