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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軍榮
6月26日,記者從巫山縣紀委獲悉,該縣高唐街道信訪科工作人員陳春林,因女兒高考后違規操辦升學宴被立案調查。目前該縣紀委決定給予陳春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高唐街道黨工委已辭退陳春林高唐街道信訪科臨時工作。(6月27日《重慶晚報》) 為了規避調查,竟然在辦理升學宴前四天,辦理了離婚手續,由“前妻”操辦宴席,以為這樣就能安然無恙,這顯然是癡心妄想。
一個干部對以權謀私迷醉到了這般地步。的確,一場升學宴收益不少,共計收受141人的禮金3.59萬元。明知道前面有網,仍然要往網里沖,可謂愚蠢至極。這無疑是患了“收禮病”,且“病”得不輕。涉事干部說,高考前幾個月他就和妻子起了爭執,但妻子執意要辦。試想,如果真不想辦升學宴,他完全可以事先向同事、親戚朋友說明白,自己已離婚,勸大家不要參加。細想來,這無非是打如意算盤,低估了公眾的智商。
可以說,根本原因還在于某些人心存僥幸。唯有加重懲罰,加強監管,才能徹底治好一些干部的“收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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