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教育廳獲悉,省政府出臺 《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016年部署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平臺,到2020年全省未成年人保護制度體系更加健全。
《意見》明確要強化農村留守兒童家庭保護,父母外出務工要盡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一方留家照料,暫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強化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發揮民政部門牽頭職責,做好監護責任缺失、遭受家庭暴力、被虐待、流浪乞討等農村留守兒童救助工作。
《意見》強化農村留守兒童教育保護,依托山東省未成年人(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信息管理平臺,及時將農村留守兒童的輟學、失學、逃學等情況通報其家長或監護人,學校、父母和監護人共同做好勸學、返學工作。到2017年年底,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至少配備1名心理健康輔導教師或接受過心理健康指導培訓的兼職教師,實現心理健康輔導常態化、全覆蓋。
另外,我省將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家庭脫貧幫扶行動,加大教育扶貧、智力扶貧、健康扶貧、能力扶貧力度,納入脫貧攻堅工作內容,使貧困地區農村留守兒童上升有通道、就業有技能、發展有希望。鼓勵企業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扶貧,構建全社會結對幫扶機制,引導和鼓勵外來務工人員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記者 臧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