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苑廣闊
音樂人小柯近日連發微博怒斥格力集團相關的“董明珠自媒體”私自附加音樂改編歌曲《因為愛情》,并用于電飯煲營銷。小柯稱其口口聲聲說“愛上中國制造”,但卻不尊重中國制造的音樂版權,要求賠償500萬元,并承諾全額捐贈給音樂維權機構。(6月25日《北京青年報》) 不管外界圍繞格力電器掌門人董明珠的爭議有多大,都不得不承認,董明珠是一個深具開拓與創新精神的人。但這一次的遭遇,顯然出乎了董明珠的預料。事件會向哪個方向發展尚不得而知,但就目前公眾所知的情況而言,董明珠顯然處于理虧的一方。
而通過這件事,也折射出國內公眾版權意識不足。正如小柯在自己的微博中所說,格力電器最近幾年的營銷推廣,主打“民族牌”,號召國內消費者“愛上中國制造”,但董明珠自媒體未經授權就使用他人擁有版權的歌曲,此做法顯然有侵權之嫌。“愛上中國制造”沒錯,但也要學會“尊重中國制造”,如果連基本的尊重都談不上,何談愛呢?而被董明珠自媒體發布的改編歌曲《因為愛情》,正是中國制造的音樂版權作品。或許,這并不是說包括董明珠在內的格力管理決策層沒有版權意識,作為一家著名的國內電器生產商,他們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方方面面都會涉及版權問題。只不過,他們在維護自己知識產權方面不遺余力,而對待別人的知識產權,卻有意無意地忽視了。
小柯因為一首歌而向董明珠索賠500萬元看似很多,但索賠背后其實是國人對知識產權的重視。因為這背后所預示的,絕不僅僅是一首歌的問題,也不是500萬元的問題,而是關涉到權益的保護,創新的動力,中國制造的發展等問題。試想,人們辛苦創作的歌曲、小說、劇本;拍攝的電影、電視、廣告;設計的服裝、汽車、家具等,假如輕易被別人所模仿和抄襲,那么還有創作的動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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