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3日,山東省政府部門“三定”規定修訂工作培訓會召開,標志著山東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三定”規定修訂工作啟動。記者從省編辦獲悉,此次修訂將調整完善部門主要職責,理順各部門、各層級之間職責關系,優化內設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使政府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更加完善,組織架構更加合理,運行更加協調順暢。
近年來,山東已分9批削減省級行政審批事項524項,完成削減任務的89%,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全部取消,編制公布了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清單、行政權力清單、政府部門責任清單等三張清單。
省編辦主任劉維寅介紹,此次修訂“三定”(定職責、定內設機構、定人員編制)規定,有三方面重點工作。
在完善部門職責方面,全面梳理部門職責,明確需要增加和應予取消、下放、轉移的職責;合理劃分省、市、縣政府部門權力邊界;理順部門職責關系,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交叉事項,完善協調配合機制;全面梳理部門可以向社會組織轉移的職能,匯總編制政府部門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目錄;梳理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以及相關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等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推進公共服務制度化、規范化;全面梳理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條件成熟的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關。
在調整機構設置方面,一是規范內設機構設置,內設機構名稱要體現其承擔的主要職責任務;從嚴控制內設機構加掛牌子,確有必要的原則上只加掛一個牌子。二是集中部門行政許可權。將部門行政許可職能集中到一個內設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多、任務重的在部門內設機構總量內單獨設置行政許可機構,或在相關內設機構加掛牌子。三是加強業務機構。整合承擔機關內部管理職責的內設機構,歸并職責相近、工作任務不飽和、職能弱化的內設機構,重點加強承擔部門主責主業的內設機構。
在優化編制配備方面,部門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在現有總量內調整優化,重點加強業務處室工作力量。從嚴核定領導職數,規范部門及其內設機構領導職數配備。工勤人員編制只減不增,空余編制予以收回。各部門將人員編制核定到部門領導和內設機構,報同級編辦備案。
記者了解到,省政府45個部門“三定”規定審核工作分3批進行,分別于7、8、9月底前完成。省政府部門“三定”規定審核一批印發一批,10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縣修訂部門“三定”規定與省級壓茬進行,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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