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城鄉建設委出臺了《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管理改革的實施方案》(青建辦字〔2016〕38號)和《青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行政審批工作規則》(青建辦字〔2016〕39號)兩份指導性文件,將行政審批管理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為貫徹落實省、市政府關于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決策部署,搭建更好的建設經濟發展平臺為企業服務,市城鄉建設委以顯著提升審批效能為目標,以改革行政審批管理體制為突破口,在上級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于2016年2月底新成立了“行政審批處”,以往分散的行政審批辦理職責現在實現了全部集中、統一管理,在行政審批管理體制上實現了重大突破。近日出臺的這兩份指導性文件,則是圍繞著“權責明晰”這個中心,明確了“批管分離、批管聯動”的管理職責定位,指出了“縱橫分段辦理、留痕倒查追溯”的審批辦理方向,同時也對推行“互聯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新模式、進一步壓縮和優化審批流程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力求在行政審批管理機制上實現創新與突破。
下一步,市城鄉建設委將繼續圍繞“服務型政府”建設,不斷深化行政審批管理改革,努力搭建科學、規范、高效、廉潔的行政審批運行新機制,為青島市的建設經濟發展營造更加良好的投資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