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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查處一輛走蛇形路線的“教練車”,民警驚訝地發現,所謂的“教練”是一名獲得機動車駕駛證才一個月的大學生,而“司機”是一名“無證駕駛”的同學“學員”。
路上“蛇行”車被交警攔住 5月21日上午,黃島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沿開城路由西向東巡邏,當巡邏到靈山衛街道附近時,發現前方一輛號牌為魯D3×××4的白色普桑轎車可疑,司機開得不快,但該車忽左忽右。于是民警駕車上前查看,示意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此時,車輛的駕駛員和副駕駛人員打算交換位置,民警迅速制止。民警要求兩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兩人支支吾吾拿不出來,神色慌張。
“菜鳥”當“教練”同學做“學員” 從副駕駛室遲遲不肯下車的男子猶猶豫豫地從口袋里掏出了一本嶄新的駕駛證和行駛證。經查看,民警發現男子姓王,駕駛證顯示,王某剛剛拿到機動車駕駛證一個月。
經過詢問,民警得知,原來王某是某高等院校的大學生,一個月前剛剛考取了機動車駕駛證,為此,他的幾個同學都十分羨慕。聽說現在可以自學直考,不少同學正打算等到放暑假報名考取駕駛證,但是平時要上課,都沒有條件練習。王某發現了這個“商機”,于是便湊錢買了這輛出租轉非的二手普桑轎車,找人裝上了副剎車,憑借自己有駕駛證,迫不及待當起了“教練”,按照一小時50元的費用收同學做了“學員”。據王某講,這輛車剛買了不長時間,他車輛上拉著的6個同學是他的第一批“學員”,這是他第一次上路。
結果,王某因把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被處以罰款10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滿12分,并且由于王某還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的同時吊銷駕駛證。而與王某同時被查處的學員因無證駕駛被處罰款1000元,考慮到兩人屬于在校大學生,又屬初犯,警方通知學生所在院校的負責人帶回進行教育。 記者 趙杰 通訊員 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