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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城陽204國道上發生一起車禍,一名醉酒男子騎摩托車逆行與另一輛摩托車相撞,醉酒男子受傷倒地,奇怪的是,正常行駛的一方卻駕車逃逸。根據群眾舉報,警方10分鐘內將逃逸者抓獲。記者昨天從城陽交警獲悉,逃逸的許某已被刑拘,本該負次要責任的他因逃逸變成負主要責任,將面臨刑事處罰并附帶民事賠償。
今年4月6日晚7時10分,城陽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案,204國道錦宏東路與祥源路路口東50米處,兩輛摩托車相撞,一車逃逸。附近巡邏民警率先趕到事發地,目擊群眾稱,肇事摩托車沿204國道南側推車向西逃竄。民警遂駕警車追趕,在四方機廠北門路口處,發現一輛受損的摩托車停在路邊,一名男子臉部受傷,蹲在路邊喘著粗氣。
經查,男子許某對肇事逃逸一事供認不諱,被民警當場抓獲。從案發到抓獲,前后不到十分鐘,隨后許某被移交給交警處理。許某交代,選擇逃逸是因無證駕車,且擔心高額賠償。
交警在現場發現,受傷男子身上散發出一股濃烈的酒味,后經血樣檢測,酒精含量為115mg/100ml,屬醉酒駕駛,且已涉嫌危險駕駛罪。
經查,醉酒男子為孟某,57歲。事發前,孟某與3名同事一起吃飯,期間喝了三瓶啤酒。交警說,待孟某傷情好轉后,將面臨拘役6個月以下、1個月以上的刑事處罰。記者了解到,孟某左小腿粉碎性骨折,法醫鑒定為重傷二級。
事故中逃逸的許某48歲,戶籍山東曲阜,暫住城陽區。當天傍晚事故發生后,傷情較輕的許某爬起來看到對方躺在地上一動不動,有點害怕,推車逃逸。跑了幾百米遠,實在是太累了就蹲在路邊休息,后被趕來的巡警抓獲。
交警說,兩輛摩托車都無牌無證,事發時孟某醉駕且逆行,本該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許某承擔次要責任,但許某缺乏法律常識,因逃逸使得結果發生了變化。(記者 王濤通訊員 劉春芳 胡永緒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