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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一天沒住,直接被水泡了,誰攤上這事都得上火!”近日,青島市民董女士向記者反映,去年4月她在青島印象山購置了一套新房,由于裝修需要,就通過物業聯系地暖設備原施工單位對分水器位置進行改動,四個月后,無人居住的新房竟然因地暖漏水被淹了,各中損失加起來在一萬元左右。開發商青島城市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表示由于業主改動原始地暖設計,開發商無法對此負責;小區的物業稱無法確定漏水具體原因,業主不應該將責任全部歸咎于地暖施工方。
地暖漏水新房被淹損失超萬元 2015年4月,董女士購買了青島印象山一套住房,同年7月交房,開發商青島城市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新房配置了地暖設施。考慮到裝修需求,董女士需要將原有的地暖設備改動一下,就通過物業找到了地暖安裝的原施工單位。
“新房去年年底裝修完成,地暖也打壓測試過,當時沒有問題,誰知道過了幾個月突然漏水了?!苯衲?月初,董女士訂購的家具到貨,打開家門后,發現新裝修房子已經被水淹了。查看了一圈之后,董女士發現問題出在地暖分水器上。
董女士認為,地暖改造之后再也沒人動過,新房也沒有住人,所以開發商城建集團應該對地暖漏水造成的損失負責。“原施工方的改造費用高,但是能給我們業主提供后續的服務和保障,誰知道花了高價錢如今也找不到人負責?!备尪繗鈶嵉氖?,當初她是通過物業提供的電話聯系到原施工方的,如今物業卻稱不知道原施工方是哪家公司,甚至連開發商也拒絕透露施工方的名稱。
“家里的地板被水泡了,必須要拆了重鋪,就連新裝的臺面和柜子也得重新做,損失大約在一萬塊左右?!倍空J為這筆損失不應該由自己承擔。
泄壓測試證明地暖設備沒問題 “漏水是事實,但漏水的原因現狀還不清楚,不能簡單認定是改造地暖導致的漏水?!鼻鄭u城市建設集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劉經理告訴信網,董女士家的地暖改造是2015年底完成的,物業只是提供了原施工方的聯系方式,具體的工程設計和費用都是由董女士和施工單位直接對接的,物業并不知情。
“據我們了解,施工方在改造施工結束后,已經進行了打壓試水,并且進行了五天的供暖實驗,當時的檢查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而且在業主投訴地暖漏水后,我們也聯系施工方重新進行了打壓測試,現場沒有發現漏水點,證明地暖設備是完好的。”劉經理告訴信網,泄壓之后管道里的水量與現場漏水的水量并不相符,而且樓道內的總閥門也是關閉的,不會引起漏水這樣的意外。
“如果硬要說是分水器導致的漏水,只能是因為業主家中的泄壓閥被打開了,而從裝修結束后,無論是物業、開發商還是原施工單位都沒有進入過業主家中,所以閥門不會是我們打開的?!眲⒔浝碚J為業主應該先弄清楚漏水原因,確定漏水的責任方,而不能將責任直接歸咎于開發商或者物業。
業主改動地暖開發商不再擔責 隨后,開發商青島城市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部的邢先生表示,由于業主改動了地暖設施,公司已經無法繼續對此負責。對于董女士指責物業和開發商拒絕透露原施工方的公司名稱,邢先生解釋說考慮到目前董女士的情緒比較激動,擔心告知其施工單位的信息后,雙方會發生沖突,反而不利于事情的解決?!捌鋵?,直到現在公司也在幫業主排查漏水的原因,如果業主需要,我們都是愿意提供幫助的?!?br>
對此,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青島分所的李升成律師認為,物業和開發商在董女士改造地暖的過程中只起到了居間介紹的作用,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對董女士的損失負責,目前董女士應該直接與原施工方協商責任劃分與后續的賠償處理問題。
“業主需要提供三方面的證明材料,首先是原施工隊對這套住房的地暖設備進行過改造,其次是在改造完成后房屋并沒有人居住,最后是家中的損失是由地暖漏水造成的。”
[編輯: 高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