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報訊 市民于先生的配偶過世已十年,其生前購買的股票由3萬跌至1萬元卻始終取不出。近日,市北公證處聯(lián)系了證券公司,通過多方協(xié)調(diào),于先生通過小額繼承公證取出了“睡眠”十多年的證券。
于先生的配偶生前購買了4宗價值3萬余元的股票。 2005年配偶過世后,于先生前去證券公司銷戶,被工作人員告知需要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之后他多次咨詢,均被告知需要出具其岳父母的死亡證明,遠在國外的子女也需要到場辦理或提供經(jīng)公證的繼承委托書或放棄繼承聲明書。于先生一直無法理解公證相關(guān)規(guī)定,導(dǎo)致一拖就是十年。
近日,市北公證處約請于先生,交談時得知其配偶名下的股票市值已跌到不足1萬元。針對此特殊情況,公證處決定走小額繼承公證“通道”。根據(jù)市司法局相關(guān)規(guī)定,小額繼承公證適用于遺產(chǎn)不超過1萬元的存款、公積金、退休金、保險金等的繼承,未涉及證券股票。通過溝通,證券公司做出答復(fù),“如于先生將股票全部出售,公證處可以辦理公證使于先生獲得領(lǐng)取和保管證券資金余額的繼承權(quán)。 ”最終,于先生將十多年的“睡眠證券”順利取出。
(記者 傅春曉實習(xí)生 房磊 通訊員 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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