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駕入刑”已實施整整五周年,全市共查獲醉酒駕駛2295起。市交警部門5月1日下午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5年來,交警查處的酒駕、醉駕違法行為非但沒有減少,近幾年反而呈逐年上升態勢,截至今年3月共1849人次被判刑。交警部門表示,將與酒駕、醉駕交通違法“斗到底”。
醉駕入刑后,專業司機收斂不少 據統計,2013年、2014年、2015年,警方查處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分別為5026起、6482起、8020起;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分別為340起、528起、684起。2016年1月至3月,全市共查處酒后駕駛2621起,醉酒駕駛246起。
醉駕入刑以來,截至今年3月份,全市因醉酒駕駛共判決實刑1466起,緩刑383起。交警部門查酒駕已經到了無時無刻不在查的嚴厲程度,到底哪些人仍然我行我素?相關負責人介紹,“入刑”前,各年齡層、各種職業的都有,甚至包括出租車司機;“入刑”后,專業駕駛員酒駕行為大為減少,目前主要集中在私家車主,以中年男性居多,絕大多數是僥幸心理作祟,或者“過度自信”自己的酒量。
為了解決案件數量增加但基層法院審判力量有限的矛盾,2014年6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決定》,將青島列為試點城市。青島中院推進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在黃島、城陽兩區法院先期試點的基礎上向全市推開,2015年基層法院有1974件刑事案件通過速裁程序審結,審判周期縮短為七天,服判息訴率為98.5%。
目前,全市基層法院將因醉酒駕駛而被以危險駕駛罪起訴且符合條件的案件納入速裁程序審理中。
對郊區自由職業者制約較弱 2016年4月8日上午,平度法院刑事審判庭適應速裁程序,依法審理了被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的10起案件,每起案件用時5分鐘左右。該法院刑事審判庭孫法官介紹,醉駕入刑后對公職人員的影響比較大,這部分人目前很少酒駕,但在郊區,包括農民還有自由職業者,對他們的制約相對較弱。4月8日所審理的案件中,被告人基本上都是農民,有的醉酒后開著拖拉機上路,被交警查獲了才知道自己觸犯了刑法。
5年來,與“醉駕入刑”同步,交警部門的查處力度不斷加強,但最嚴法規下,以身試法者仍然不少。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全社會共同關注酒駕問題,從每個家庭著手,使廣大群眾深刻認識酒駕對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家庭幸福帶來的不可逆的傷害,從而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杜絕酒駕、醉駕交通違法的發生。
案例 一次醉駕,女村官丟了工作 2016年2月的一天晚上,黃島交警大隊事故科接到一名出租車司機報警,稱其駕車被一輛轎車追尾。民警到達現場發現,事故是后方紅色大眾轎車司機操作不當造成的,出租車司機腰部受傷。
在檢查證件時,民警發現駕駛大眾轎車的是一名年輕女司機,一直在路旁打電話。在民警的要求下,女司機才從車內找出駕駛證和行駛證,但一直側著身體。這種蹊蹺的動作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此時一陣風吹來,酒味掩飾不住了。
民警隨后要求李某進行吹氣檢測,顯示酒精含量為137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幾天后,血液檢驗報告顯示,李某體內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2.6mg/100ml,屬醉酒駕車。
女子李某為西海岸新區某村的村官,由于是公職人員,李某非常擔心因醉駕丟掉工作,一直與出租車司機商量,希望私了,但對方沒有同意。近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李某受到拘役處罰,公職也沒有了。
2014年,劉某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經檢測涉嫌醉駕。2015年,劉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8000元,同時,駕駛證被吊銷。
由于劉某夫妻從事個體經營,被拘役期間,他不得不找人幫忙,每月需要支付工人費用5000元。由于客戶平常都跟自己聯系,妻子負責其他業務,被拘役期間,客戶流失非常多,每月都在賠錢。據劉某估計,每月大概虧損6000元,按照之前每月1.5萬元的盈利計算,三個月凈虧6.3萬元,加上雇工費1.5萬元,損失7.8萬元。
因劉某五年內禁止考取駕駛證,以后做生意只能雇司機開車,按照每月4000元標準,每年要花費4.8萬,五年就是24萬元。一次醉駕,劉某就損失了32.6萬元。
記者 尹彥鑫 李珍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