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城市地下管線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間,保障地下管線有序建設和安全運行,我市制定完成《青島市城市地下管線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并從昨日起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鼓勵供水、排水、燃氣等11種地下管線采用共同溝、綜合管廊等方式敷設。
新建道路管線應埋入地下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條例適用于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和檔案信息管理等活動,軍事專用地下管線除外。其中所稱的地下管線是指建設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照明、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公共視頻監控、工業等管道線纜、綜合管廊及其附屬設施。
在地下管線的走向、位置上,征求意見稿要求,地下管線的走向宜平行于規劃道路中心線,并與地下隱蔽性工程相協調,避免交叉和互相干擾;同類管線宜合并規劃建設,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規劃綜合管廊;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時,應當統籌規劃安排管線通過的位置,配套管線及原有架空線路應當埋入地下;新建管線避讓已建成管線,臨時管線避讓永久管線,非主要管線避讓主要管線,非危險物品輸送管線避讓危險物品輸送管線,小口徑管道避讓大口徑管道,壓力管道避讓重力自流管道,可彎曲管道避讓不宜彎曲管道。
新區應同步規劃綜合管廊
征求意見稿鼓勵和支持地下管線科學技術的研究、創新和應用;鼓勵采用共同溝、綜合管廊等方式敷設地下管線,規范引導非開挖技術在地下管線工程中的應用;鼓勵采用各類先進技術對地下管線進行標識、定位、探測、安全預警、遠程控制等,實現對地下管線的智慧化管理。
其中還透露,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交付后五年內,大修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內,不得開挖敷設管線。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應當同步規劃建設綜合管廊;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和新區建設,按照綜合管廊專項規劃應當建設綜合管廊的,應當同步配套建設綜合管廊。老城區在地鐵建設、大型河道治理、舊城成片改造時,應當推行綜合管廊建設。不具備條件的,應當為綜合管廊預留規劃通道。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傅春曉
5年內將建120公里地下管廊
晚報訊 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域新的主干道將同步建設地下綜合管廊。日前,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快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 《實施意見》),其中透露,我市將編制地下綜合管廊建設目標和計劃,3年內新建成地下綜合管廊工程總長度不少于30公里;“十三五”期間,各區市每年建設長度不少于2公里,青島高新區、藍色硅谷核心區每年建設長度不少于3公里,“十三五”末期全市完成不少于120公里的地下綜合管廊工程。
[編輯: 谷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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