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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濟南棋盤小區農貿市場的大蒜價格為每斤10元。當消費者為沉寂6年的“蒜你狠”叫苦不迭時,濟寧金鄉、菏澤巨野、臨沂蘭陵一帶的儲蒜商卻在為高蒜價拍手稱快。這些每年都像炒股一樣租用冷庫囤積大蒜的商人們,迎來了難得的“好年景”:每存一斤蒜可以賺到3~5元錢。“賺得少的有幾百萬元,多的可達上億,賺幾千萬是正常情況。”一位業內人士說。(4月15日《山東商報》) 這個春天,大蒜價格在全國各地普遍上漲,業內人士與媒體大多將其原因歸結為,種蒜的少了,受春節前后冰凍天氣影響,大蒜產量也下降了,導致供應量減少,價格自然上漲。但是,看了上述報道,“蒜你狠”似乎也有儲蒜商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的因素。
我國《價格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哄抬物價等價格行為。《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實施辦法》則規定:囤積居奇,導致商品供不應求而出現價格大幅度上漲的,應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雖然在市場經濟下,經營者可以存在趨利動機,但通過囤積居奇來哄抬價格,牟取暴利,是不能容許的。
猶記得6年前,以大蒜、綠豆為代表的多種農副產品在短期內輪番成倍漲價,“蒜你狠”、“豆你玩”由此而來。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認為是游資在“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牟取暴利”,迅速派出人馬實地調查取證,各地發改委也積極響應,某省還揪出兩個炒作牟利典型給予了重罰。如今“蒜你狠”重出江湖,相關部門顯然不能出現“監管疲勞”,該伸出有形之手予以有效干預。
當然,打擊囤積居奇者只能治標。“蒜你狠”要治本,還得調動和保護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在這場“蒜你狠”漲價潮中,賺到大錢的是儲蒜商,農民沒受到多少益處。這就需要壓縮中間商漲價權和農產品流通中間環節,為保證農產品供應并穩定價格,防止經營者囤積居奇,對農產品收購、加工、銷售的經營者,也應制定一個最低和最高庫存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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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