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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4月11日消息 2016年度青島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人員資格認證工作于4月份正式啟動,10月底全部結束。其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時間自今年4月起至5月15日。
此次參加資格認證的人員為2016年3月底前在青島領取社會保險待遇的三類人員群體:一是企事業離退休(職)人員及供養直系親屬;二是1-4級工傷人員和工亡供養直系親屬;三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今年4月份以后新增領取待遇人員不在此次資格認證范圍內。
為方便認證,企業參加資格認證人員及企事業單位1-4級工傷人員和工亡供養直系親屬可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就近的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及相關社保經辦機構參加認證。機關退休(職)人員、事業單位離退休(職)人員及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人員須與原單位聯系,根據不同單位性質,通過單位進行常態認證或由單位統一到所屬社保經辦機構認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到參保關系所在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或村居委會辦理認證手續。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認證人員,經申請可提供上門認證服務。對異地居住的企業各類領取社保待遇人員,采取使用人社部異地退管平臺開展網上認證和發函認證相結合的模式。
市社保局提醒,享受社保待遇人員應及時進行資格認證,以免影響待遇發放。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認證的人員,其社保待遇將暫停發放,待認證通過后恢復發放并補發。
文 孫貼靜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