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4月8日訊(記者 張同順) 8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青島2016年度上半年博士后有關項目資助(補貼)申報工作已正式啟動,符合條件的博士后站設站單位、博士后人員出站工作單位及博士后人員,可享受建站資助、合作導師科研經費資助、博士后人員生活補貼、住房補貼、安家補貼、配偶生活補貼等資助。
經國家博士后管理部門批準,于2015年設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開展相應工作后,可申領30萬元建站資助。博士后科研流動(工作)站招收博士后人員進站,并開展應用研究項目的,可申領5萬元科研資助。博士后合作導師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員,博士后人員經中期考核合格后,合作導師可申領2萬元科研經費。
在站博士后人員可申領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的生活補貼(按月計算,每月每人2500元),最多申領24個月。設站單位不能為博士后人員提供公寓,或提供的公寓單套建筑面積達不到75平方米的,博士后人員可申領2015年9月至2016年3月的住房補貼(按月計算,每人每月2500元),最多申領24個月。
2012年11月5日以后正常出站(在站時間不超過3年)并留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工作的,戶籍落戶在青島的博士后人員,實際留青工作滿六個月后,可申領安家補貼。分兩年發放,第一年6萬元,第二年4萬元。以上資助(補貼)項目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申報材料須于4月22日前報送至青島市博士后工作處。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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