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馬滌明
限制電三輪是公共利益需要,快遞業借助電三輪提高投遞效率,也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尋求公共治理與快遞業運營的平衡點,既保障公共交通秩序,又不要將快遞小哥們的電動車一棍子打死,考驗著公共管理智慧。
深圳市近日集中“禁摩限電”,對超標電動車進行查處。由于現行快遞公司多依托電動車投遞包裹,有快遞員在車輛遭查扣時與執法部門產生沖突。已有4家快遞企業近800輛快遞三輪車被扣押,近50名快遞員被拘留。(4月1日《新京報》) 違規超標電動車是“禁摩限電”的重點打擊對象,主要依靠電三輪取件送貨的快遞員紛紛中槍。雖然限制超標電動三輪車有法可依,但公共管理的目標終究是要滿足公共利益。“互聯網+”時代里,若沒有了快遞,公眾生活質量、社會經濟都將出現倒退;限制電三輪是公共利益需要,快遞業借助電三輪實現快件投遞的效率最大化、成本最低,也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那么,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在兩個公共利益的問題上,找到一個平衡點或最大公約數,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左手維護公共利益,右手傷害公共利益。
電動車本身沒有原罪,超速行駛、不遵守信號燈等違法行為,才是罪。因為電動車生產標準混亂,駕駛者不守法而導致事故頻發,是電動車成為打擊重點的原因。如果說,兩害相權取其輕,寧愿給公眾增加快遞成本甚至改變消費習慣,也要保障道路安全,這樣的原則并沒有錯。然而,政府管理的本質是公共服務;服務,就應全心全意地滿足被服務者需求。快遞業電動車與公共秩序存在矛盾,政府更大的責任就是解決矛盾,而不應該只解決一個方向的問題。如果限制電動車成功了,維護道路秩序目的達到了,但快遞業發展受到嚴重影響,公眾消費成本驟然增加,還會影響到網購經濟,結果是,解決了一個問題的同時,矛盾增大、其他問題增多。這就沒有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尋求公共治理與快遞業運營的平衡點,既保障公共道路秩序,又不要將快遞小哥們的電動車一棍子打死,這應該成為政府的課題,也考驗著公共管理智慧。有物流行業專家認為,對電動三輪車應加強監督管理,比如上牌照、對電動車上路設置準入條件、在快遞車上裝攝像頭,對快遞人員身份進行登記識別……這樣一些建議未必可行,但畢竟是一種積極的研究探討。而管理部門面對公共治理中出現的矛盾沖突,是否少了一些積極探求的服務意識?如果,找到了有效監管電動車駕駛者的辦法,電動車就可以免遭取締命運,進而就有可能找到那個平衡點或最大公約數,那么管理部門應該在這個方面做一些努力—— 這是一個“疏”的辦法。只有當無法疏通,窮盡了一切路徑,才應該考慮“堵”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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