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濟南3月30日訊(記者 馬俊驥) 違法吸收公眾存款、違法發放貸款等現象屢禁不止?今天下午,《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獲通過,將于7月1日起施行,為打擊這些不法現象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武器。《條例》有眾多制度創新,將“一行三局”監管之外的地方金融組織納入調整的范圍。根據《條例》,媒體發布金融類廣告,也應依法查驗主體的業務資質,核對廣告內容,防范風險。
今天下午,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將于7月1日起施行。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李春田介紹《條例》立法背景時說,我省金融業發展迅速,但發展規模和發展空間有待提升,地方金融組織經營不規范和金融人才培育、中介機構發展、信息平臺建設等不協調不配套的情況仍然存在;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與社會發展能力在總體上不匹配,特別是金融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作用需要進一步加強;由于金融監管缺失和執法手段不足等原因,違法吸收公眾存款、違法發放貸款等不法現象屢禁不止,侵害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影響了社會穩定。這些問題,亟需通過立法解決。目前,對地方金融組織的制度規范較少,不少領域尚屬于立法上的空白,這是地方金融監管機構難以發揮綜合指導和金融監管等重要作用的基本因素。《條例》作為專門規范我省地方金融活動的綜合性法規,十分有必要。
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曉介紹說,《條例》共6章58條,以金融服務經濟社會、促進金融及相關行業發展、以適度監管安排維護金融穩定為出發點,分別對地方金融服務、金融發展、金融監管、法律責任等作了規定,有很多制度創新。
《條例》將“一行三局”監管之外的地方金融組織納入調整的范圍,注重保護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的權益,要求地方金融組織將合適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推介給適當的消費者和投資者,未履行如實告知或者風險提示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條例》突出了對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和農民、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等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持,體現了金融的普惠性;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房、共享發展。
《條例》堅持信息公開,明確要求建立地方金融組織信息披露制度,實現地方金融數據資料共享。在加強金融風險防范方面,《條例》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金融風險處置中的責任和建立協調機制等內容。《條例》第三十八條還對媒體發布金融類廣告進行了規范,要求媒體應當依法查驗主體的業務資質和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不得發布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以及虛假廣告的宣傳報道。
另外,《條例》規范地方金融組織行為,加強金融監管,對地方金融組織從事金融活動的條件和程序作了規定,從源頭上遏制和控制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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