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3月25日訊(記者 婁花) 25日,市地稅局副局長任希巍就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相關政策與網民進行交流。
一名微信網友詢問:“1個人2套房共135平米,收房產稅嗎?青島什么時候收房產稅?”對此,任希巍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名網友詢問:“我在城陽有套住宅商品房,91平米,我對象名下有一套網簽住房,但沒辦房產證,現在想把我名下的房子過戶到父母名下,需要交什么稅?”任希巍介紹,目前,個人轉讓住房需繳納營業稅、城建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其中,個人銷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稅和印花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銷售的,免征營業稅;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高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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