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西省晉中市出臺實施辦法,規定從今年4月1日起,實行“2.5天周末”彈性作息制度。“2.5天周末”離我們有多遠?22日,記者分別采訪山東省旅游局、省人社廳了解到,目前山東省并沒有出臺相關實施意見的計劃。
全省推行“2.5天周末”較難
根據相關報道,除了近期出臺實施意見的晉中,重慶、安徽等地也已經先后出臺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實行“2.5天周末”彈性休假。另外,江西上饒、貴州黔南州等地也明確了2.5天休假的具體實施時間表。
22日,山東省旅游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我省正在擬定落實國務院62號文件的實施意見,關于“2.5天周末”,并沒有出臺相關意見的計劃。“有條件的市和單位先做試點是有可能的,全省大面積推廣比較難。”上述人士表示。
對此,山東省人社廳相關人士也表示,目前沒有條件在省的層面實行“2.5天周末”。“有條件的市和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推行。”該人士表示,“不過目前并沒有聽說哪些市或單位有這方面的打算。”
“2.5天周末”非直接放假
采訪中,省旅游局相關人士表示,根據國務院62號文件,實行彈性作息,并不意味著直接放假。一是要根據各個地方和單位的實際條件,在夏季實行,而并不是全面實行,也不是說只上4天半班,而是把周五下午的時間分攤到其他工作時間。
近期,從晉中的實施辦法來看,其規定:實行“2.5天周末”的單位工作人員,每月可享有兩次周五下午調息安排。另外還規定:周五下午休假時間采取每周增加2小時工作時間,或調劑帶薪休假、平時加班、法定節假日值班輪休時間來解決,確保國家法定工作時間執行到位。
上述人士表示,國家出臺相關意見的本意是促進旅游業的發展,因為夏天的工作時間比較長,天亮得早黑得晚,上班族把時間充分利用起來,平時加班多工作點時間,就可以把周五下午騰出來用作外出旅游,或者拿出一部分帶薪休假的時間,與周末拼湊出一個小長假,也可以促進旅游業發展。
安排員工加班需付加班費
國務院62號文件出臺以后,有的員工向用人單位提出:能否把周五下午的工作時間勻到周一到周四,每天各加班一小時,從而為周五下午休假創造條件?
對此,濟南市人社局調解仲裁管理處處長祝明新表示,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平時加班,則需要支付加班費。
祝明新解釋說:“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只有休息日可以補休,平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都不能補休。因此,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平時加班,只能支付加班費。”祝明新說。
聲音:先落實帶薪休假再談“2.5天周末”
現年35歲的趙先生在一家企業上班,從2004年畢業參加工作至今,從來沒有休過年休假。
“不是不想休,而是不敢休。”趙先生表示,這些年,單位里的領導、同事們幾乎都不休年休假,時間長了,好像已經成為了一個約定俗稱的規矩,“也沒有人提出要休假,因為提出來也可能被‘否定’。”趙先生說,“我根本就不奢望‘2.5天周末’,能落實帶薪休假就不錯。”
“企業這么忙,哪有時間給員工放假?”一家企業負責人高先生表示,用工成本在那里擺著,大多數企業都需要追求效益,恐怕很難主動響應“2.5天周末”。
相關人士指出,目前,中國的帶薪年假為5到15天,低于歐美等發達國家,而且落實情況很差,這才是國人感覺休假不足的原因。(生活日報記者 王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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