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鄔明洋 通訊員 程亞楠) 近日,記者從平度市消保委了解到,2015年8月6日,消費者王先生投訴稱平度市某醫療器械銷售部所銷售的康復儀涉嫌虛假宣傳,如果不及時處理,將會給消費者帶來損失,希望監管部門盡快查處。
經調查,當事人宣傳的儀器已注冊為國家II類醫療儀器,由武漢市某公司生產,宣傳材料上印有:“達到防治各類慢性疾病的作用”。依據《醫療器械廣告審查發布標準》第十條的規定,醫療器械廣告中有關適用范圍和功效等內容的宣傳應當科學準確,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六)違反科學規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適應所有癥狀的。其銷售行為涉嫌誤導消費者。銷售現場有十幾名正在咨詢及試用該康復儀的消費者,多數為老年人,有幾個已經達成購買意向。工作人員現場就該經營者的虛假宣傳行為向消費者進行解釋,并提醒消費者購買該康復儀可能存在的問題及風險。調查人員已將其印制的宣傳材料沒收,已停止其宣傳活動。消費者紛紛表示感謝,避免了財產損失。
平度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員表示:這是一起涉及虛假宣傳的投訴,根據《消法》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咨詢,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該案中的康復儀所作的廣告“達到防治各類慢性疾病的作用”這一宣傳語有誤導消費者的含義,所以調查人員將此界定為虛假宣傳并責令其負責人停止宣傳活動。
虛假廣告種類繁多,表現形式多樣,而且隨著時代的發展,虛假廣告的表現形式也會繼續增多。通過此案,平度市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醫療器械、藥品時要仔細甄別廣告宣傳內容對于宣稱“包治百病”或者對療效宣傳中使用“包治包好”等絕對化語言,因醫療器械、藥品涉及人身財產安全,不要迷信擴大功效廣告的宣傳。對于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建議根據醫生的診斷進行治療。如果已經購買,應保留宣傳單頁及發票、收據等各種證據后向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投訴。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