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訊(記者 張焜 通訊員 安兆寶 陳同香) 疑心妻子出軌,青州市民李某竟將其打到肋骨骨折。1日,青州市人民法院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因陌生短信懷疑妻子出軌
2007年,青州市彌河鎮居民李某與同村姑娘程某結婚,第二年生下了一個女兒。兩個年輕人的婚后生活雖有些磕磕絆絆,但還算安穩平靜。
2015年的一天,李某無意間在妻子的手機里發現了一個陌生男子的號碼,便心生疑惑。此后,他開始注意妻子的一舉一動,并曾撥打這個陌生號碼試探對方的反應。越來越覺得妻子可能有外遇,李某和妻子的爭吵越來越多。
2015年6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李某和妻子再次爭吵起來。李某直接質問妻子是不是出軌了,而妻子程某也說不想過了就離婚。一聽這句話,李某就認定妻子確實有了外遇。后來,李某覺得自己受了騙,便拖著程某到其娘家說理。兩人都在氣頭上,根本說不清道理,吵了一陣后,李某氣沖沖地離開了程某的娘家。
在娘家村里毆打妻子
當天下午6點左右,李某帶著女兒再次去岳母家找妻子回家。程某堅決不從,李某便抓著程某的衣領,將她硬拖出了娘家家門。
被拖到村中大街上的程某仍想掙脫,并一直吵鬧。李某本就覺得自己受了騙,爭吵之中,他更加氣憤,伸手就朝程某打了一拳。接著又把程某拽倒在地,朝其腰部一陣猛踢。隨后,李某又在街邊撿起一根大拇指粗細的木棍,一棍打在程某身上,木棍當即折斷。
這時,住在附近的幾名村民聞聲趕來,把兩人分開。但李某還多次沖破阻攔毆打程某,直到民警趕到現場將其控制。
后經法醫鑒定,程某左第3-6前肋骨折,構成輕傷二級,L1-4左側橫突骨折,構成輕傷一級。因為涉嫌犯罪,李某被刑事拘留,隨后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公然施暴減輕辦案難度
法院表示,在該案訴訟過程中,程某還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刑罰。鑒于李某具有到案后如實供述、初犯、當庭認罪態度較好等情形,判決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十個月。法院根據程某的傷情及治療情況,還判決李某賠償程某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各項經濟損失3.4萬多元。
辦案人員表示,該案中李某對妻子的暴力實施是在眾目睽睽之下,并由公安機關接警處理,才讓該案易于審理。而《反家庭暴力法》開始實施之后,將更有力地維護家庭暴力受害方的權益。
“訴訟當事人在民事案件中提出家庭暴力情由,常因證據不足而無法獲得支持。”辦案人員介紹,以前一些家庭暴力事件,由于證據難以取得,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往往無法得到支持。此外,受害人還常常難以躲避家庭暴力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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