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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獲的徐某某。
本報訊(記者 郭微微 通訊員 李燕) 2月23日,記者從平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了解到,春節過后為確保農村交通安全形勢保持穩定,該大隊以“規范管理促暢通,壓降事故保平安”為目標,加強城鄉結合部交通環境整治。當天下午,二中隊民警查獲一起無證駕駛無牌山地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
據悉,2月23日13時,二中隊民警在218省道昌里路口20號檢查站巡邏時,看到一小男孩沒戴頭盔、騎一輛山地摩托車從北向南駛過來。“我們對他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徐某某才17歲。”巡邏民警告訴記者,“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申請輕便摩托車準駕車型的,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申請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的,年齡應當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由此看來,徐某某明顯不符合規定,而且車還沒有號牌。”
隨后,二中隊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徐某某無證駕駛無牌摩托、不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做出了罰款450元的決定。“在接受審查時,徐某某告訴民警,他是大澤山人,駕駛摩托車是準備去店子盛家帶母親回家的,沒想能到碰上交警。”一位巡邏民警告訴記者,“做出處罰決定之后,我們還反復囑咐徐某某,要想騎摩托車明年得考個駕照,不然就要行政拘留,不是罰款這么簡單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