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28日訊(記者 郝園園)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對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成效較明顯地區予以激勵支持的通知,根據2015年國務院大督查情況,對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成效較明顯的20個市(州)、20個縣(市、區)給予表揚,在2016年對這些地區實行“免督查”,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激勵。青島市位列名單之中,為山東省唯一受表揚城市。
根據通知,經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激勵措施包含六項:在2016年專項建設基金安排中對受表揚地區予以支持,由受表揚地區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專項建設基金支持領域,自主選擇申報急需建設的重點項目。對2016年督查收回的2015年中央預算內投資沉淀資金,在充分考慮東、中、西部差異的基礎上制定資金分配方案,由國家發展改革委下達到受表揚地區所在省(區、市),再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分解下達到受表揚地區的具體項目,并優先用于建設進度快而又缺資金的項目。對2016年督查收回的專項轉移支付沉淀資金,在充分考慮東、中、西部差異的基礎上制定資金分配方案,由財政部下達到受表揚地區所在省(區、市),再由省級財政部門分解下達到受表揚地區,納入預算管理。建立申請發行企業債券“直通車”機制。受表揚地區企業2016年申請發行企業債券,可直接在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現場提交申報材料,不需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轉報。中央財政對受表揚地區所在省(區、市)提前調度資金,并要求相關省級財政部門加快對受表揚地區調度資金,以提高地方庫款保障水平。對受表揚地區給予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獎勵指標在2016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中單獨列出,納入計劃執行管理。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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