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2月22日訊(記者 李珍) 2015年4月,在城陽經營一家租車行的劉先生發現簽訂合同租出去的一輛雪佛蘭轎車遲遲沒有歸還,經與租賃人聯系無果后報警。警方調查后將租賃人萬某抓獲,原來車輛已經被萬某以4萬元賣掉。
據萬某交代,2015年3月他到劉先生的租車行租車,稱自己是江蘇連云港市人,因為好朋友要結婚,他要去參加婚禮,想租一輛車回家充面子。隨后,萬某將一輛雪佛蘭轎車開走。后經警方調查得知,萬某將車開到江蘇省邳州市后以4萬元的價格抵押給發放高利貸人員張某。
城陽警方在調查中還發現,萬某在2015年3月到5月間連續作案4起,其他三起都是在江蘇省作案。城陽法院日前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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