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市北交警大隊威海路中隊在膠寧高架路上清路路口開展夜查工作時,查獲駕駛人張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經酒精測試儀測試,證實張某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依法應予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處罰。然而在傳喚張某次日到威海路中隊接受處理時,民警調查張某駕駛證信息發現,其于2014年6月17日曾因酒駕被交警部門處罰過,此次(2016年2月10日被威海路中隊民警查獲)酒駕違法屬于二次酒駕。
據介紹,根據法律法規,當事人張某因二次酒駕將面臨行政拘留10天、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且二年內不能重新申請小型機動車駕駛證,十年內不能申請大、中型車輛駕駛證的法律嚴懲。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王琦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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