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2月5日消息 2月5日,記者從青島市公安交警部門了解到,交警部門開展“再掀酒駕整治風暴行動”兩周以來,全市交警共查處酒后駕駛223起,醉酒駕駛15起,其中,市區查處酒后駕駛10起,醉酒駕駛全部由非城區交警查獲。公安交警部門表示,春節放假期間,交警部門將始終保持查處“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高壓嚴管態勢,并安排警力在酒后駕駛違法行為高發的重點路段、時段,以及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設置執勤卡點,做到“日日有嚴查”。
21時至24時是酒駕高峰。據分析,春節期間是酒駕高發期,每天20時至24時是“酒駕”高峰。從2015年查處酒駕的小時統計情況看,22時、21時、23時的查處量高居全天24個時段的前三位。春節將至,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已經做好了準備,將在各大酒店、KTV、進出城區道路、各轄區酒駕高發路段進行特別“關照”,如果喝完酒后心存僥幸,道路兩頭說不定就有交警等候查處。對各主要道路的十字路口、交通要道交警部門將啟用進行視頻巡查,一旦發現異常,指揮中心將及時安排警力到現場進行查處。
交警部門負責人表示,酒后駕車行為容易引發惡性道路交通事故,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同時,酒駕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因此酒駕發生事故后,為躲避處罰,酒駕方駕駛人的逃逸率極高,給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帶來極大隱患,青島交警部門長期以來對酒駕交通違法行為采取“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
通訊員 欒心龍 文 徐圓
相關鏈接:酒駕的危害 1.判斷力和操作力差。飲酒后,人體對光、聲等來源性刺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因此,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2.飲酒后可使視像不穩,辨色能力下降,也就是俗稱的“喝暈了”,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同時飲酒后視野大大減小,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3.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時會過高地估計自己,對周圍人的勸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從心的事。
4.容易疲勞。飲酒后容易困倦,表現為打瞌睡等,出現駕駛危險。
認定酒后駕駛全國有統一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指: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