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北京2月4日電 中國政府網4日全文發布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今后一個時期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推動鋼鐵企業實現脫困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政策措施,并就加強組織領導、推進組織實施作出了具體部署。《意見》明確在近年來淘汰落后鋼鐵產能的基礎上,從2016年開始,用5年時間再壓減粗鋼產能1億~1。5億噸。
《意見》要求,要嚴禁新增產能,對違法違規建設的,要嚴肅問責。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達不到標準要求的鋼鐵產能要依法依規退出。完善激勵政策,鼓勵企業通過主動壓減、兼并重組、轉型轉產、搬遷改造、國際產能合作等途徑,退出部分鋼鐵產能。嚴格執法監管,強化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通過推進智能制造、提升品質品牌、研發高端品種、促進綠色發展、擴大市場消費等多種方式,推動行業升級。《意見》明確了加強獎補支持、完善稅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做好職工安置、盤活土地資源等一系列支持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政策措施。
《意見》強調,各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國資委分別對本地區、有關中央企業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工作負總責。相關部門和各有關地區要建立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和脫困升級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要加強對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及時將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年度完成情況向社會公示;對未完成任務的地方和企業要予以問責。
設立專項資金用于職工安置 鋼鐵業的過剩產能怎么去?去哪些?債務怎么辦?人員如何安置?4日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對這些備受關注的問題給出了明確答案,畫出了清晰的去產能“路線圖”。
首度明確五條紅線 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意見設置了這五條紅線,凡是有一項不達標的鋼鐵產能必須退出。
“這是國務院首度明確劃定關停退出范圍。”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
根據意見,污染物排放達不到《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相關要求的鋼鐵產能,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關閉;對能耗達不到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的鋼鐵產能,應在6個月內進行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未達到整改要求的依法關停退出。
對鋼材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依法查處并責令停產整改;對未達到企業安全生產相關標準要求的鋼鐵產能,要立即停產整改。這兩類企業如果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則要依法關停退出。
關于技術紅線,意見指出,立即關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30噸及以下煉鋼電爐等落后生產設備,對生產地條鋼的企業,要立即關停,拆除設備。
明確責任人和牽頭方 明確了任務和目標,具體如何實施?不久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市場倒逼、企業主體、地方組織、中央支持”的十六字原則,此番意見重申相關原則,并明確提出,各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國資委分別對本地區、有關中央企業化解鋼鐵過剩產能工作負總責。意見要求各地政府、國務院國資委根據意見研究提出產能退出總規模、分企業退出規模及時間表,并據此制訂實施方案及配套政策。
“鋼鐵企業的屬性非常復雜,包括民營企業、中央企業等多種屬性。保證去產能工作的順利推進,地方政府和國資委缺一不可。”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院長李新創說,這相當于明確去產能責任人和牽頭方。
此次意見還明確將強化監督檢查,要求各地區將化解過剩產能任務年度完成情況向社會公示,建立舉報制度。對未完成任務的地方和企業要予以問責。國務院相關部門要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
職工安置為重中之重 “中央支持”在此番“路線圖”中得到充分體現。意見明確加強獎補支持、完善稅收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做好職工安置、盤活土地資源等一系列支持鋼鐵行業去產能實現脫困的政策措施。
職工安置被視為去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安置計劃不完善、資金保障不到位以及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的職工安置方案,不得實施。”意見如此強調。
意見提出四方面措施,包括挖掘企業內部潛力,緩解職工分流壓力;對符合條件的職工實行內部退養;對確需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依法支付經濟補償,做好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等。意見特別要求,對就業困難人員,要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按規定發放失業保險金,符合救助條件的應及時納入社會救助范圍,保障基本生活。
首度設立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也將用于化解過剩產能的人員分流安置。意見明確,要結合地方任務完成進度、困難程度、安置職工情況等因素,由地方政府統籌用于符合要求企業的職工安置。
對于各界關注的債務問題,意見提出,要完善金融機構加大抵債資產處置力度的財稅支持政策,研究完善不良資產批量轉讓政策,支持銀行加快不良資產處置進度,支持銀行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打包轉讓不良資產。同時,支持社會資本參與企業并購重組,鼓勵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創新產品和投資方式,參與企業并購重組。
■短評
維護職工權益關鍵在執行 化解過剩產能是當前我國經濟工作一項重要任務,而職工安置是這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妥善解決職工的安置與就業問題,不僅關系到化解過剩產能目標任務的順利完成,也關系到職工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大局,必須千方百計把這項工作做好。
近年來,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鋼材市場需求回落,鋼鐵行業快速發展中積累的矛盾和問題逐漸暴露,產能過剩問題尤為突出,鋼鐵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加劇、虧損面和虧損額不斷擴大,化解過剩產能,已成為鋼鐵行業乃至整個中國經濟長遠健康發展必須經歷的陣痛。
這一過程中,廣大職工最關心的就是自身安置問題,這涉及他們今后的生活來源和社會保障,對許多職工來說,這是家庭最根本的生計問題。而如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爭取廣大職工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一直是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國務院4日發布的《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明確,要把職工安置作為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多項舉措要求做好職工安置工作。意見強調“未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的職工安置方案,不得實施”。
化解產能過剩,成敗關鍵在執行。人們期待,各地政府、相關部門和有關企業,能夠妥善處理好企業關停、產能化解中的職工權益問題。人們更加期待,經過去產能洗禮,鋼鐵行業能夠實現跨越式提升,煥發新的生機。據新華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