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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訊 新建小區和公共場所,要同步設計規劃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昨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了《關于加強城市電動汽車充電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進城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促進電動汽車推廣應用。據悉,目前我市已建成充電樁9000多臺,其中小區內充電樁占三成。
通知要求,自今年起,新建居住(小)區和大型公共建筑,必須嚴格執行新建停車場配建充電設施的比例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新建的大于2萬平方米的商場、賓館、醫院、辦公樓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車場和社會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應不少于總停車位的10%。
此外,還要加強對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引導業主結合自身實際,按照“誰使用,誰付費”、“誰投資,誰受益”原則,統一改造居住(小)區停車場,建設安裝充電設施。具體來說,在不影響車輛通行的前提下,允許利用和改造居住(小)區、停車場、城市支路上的照明設施建設充電設施;對停車困難的小區,近期可結合路內臨時停車泊位和公共停車場建設分時共享的充電車位;遠期應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周邊地區開發、機械式和立體式停車設施建設,在新增停車泊位建設安裝充電設施,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
日前,我市出臺了《青島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其中提到,“新建住宅停車位應全部兼有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車場、城市公共停車場具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應不低于規定比例”,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號召,加快推進城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充電樁9000多臺,主要分布在各個公共交通樞紐、大型商業綜合體、科技園區內以及各個居民小區內。
記者還了解到,目前在全市各個小區內,共建有充電樁3000臺左右。青島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副總裁田華介紹,這是由小區的地理位置、入住率、車輛保有量和停車位數量等因素綜合決定的,因此,當前在一些比較大型的開發商,如海爾、保利、萬科的新樓盤中配建的充電樁較多。(記者 傅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