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侯彥平 通訊員 張全坤) 2003年,日照嵐山的李某和妻子王某結婚,但是結婚之后李某經常毆打王某,致使王某不敢在家里住,只能住在娘家。由于兩人無法再繼續一起生活,今年1月2日,兩人便約好了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但是沒想到在去民政局的路上,李某竟然再次因為瑣事毆打了自己的妻子和岳母。由于毆打他人,李某也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1月2日上午11點左右,日照市公安局嵐山分局汾水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報警人稱自己為嵐山區的王某,稱自己在嵐山煙草公司對面的路上,遭到了自己丈夫李某的毆打。
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到了現場,發現報警人王某及其母親郭某站在路邊。經了解,王某和丈夫李某2003年結婚,但是婚后李某經常打王某,致使王某不敢在家里住,現在和母親郭某住在一起。
由于兩人實在過不下去了,也無法再繼續婚姻關系,兩人便約好1月2日一起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由于王某害怕再被李某毆打,就叫著自己母親郭某一起去民政局。碰面之后,雙方都沒給彼此好臉色,等到了嵐山西路煙草公司路段時,李某便開始指責妻子,并且越說越激動,隨后,李某跳下車,撕著王某的頭發就把王某拽下了車,對著王某便是一陣拳打腳踢。郭某見狀上去試圖拉開李某,結果也被李某拉倒在地上,并被踢了幾腳。
查清案情后,民警依法將違法嫌疑人李某傳喚到派出所。面對民警的詢問,李某承認了自己毆打妻子和岳母的違法事實。報經嵐山公安分局批準,1月9日,汾水派出所依法給予違法嫌疑人李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